天津市农普办关于评选“天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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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和《天津市农普办关于开展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津农普办 [2017]13 号)的要求,市农普办组织开展了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 通过逐级评审,综合评定,推选出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 100 个 ; 先进个人 150 名(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17 年 12 月 25 日至 12 月 31 日。
公示期间由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市纪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负责接待来信、来访。
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244 号 611 房间,办公室电话: 27229576 。
市纪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157 号国投大厦,办公室电话: 23142268 ,电子邮箱地址: fgwjj@tjdpc.gov.cn ,网站举报网址为:政务网 http://www.tjdpc.gov.cn/zmhd/wsjb/index.shtml 。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