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内 贸 易 ——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批发和零售业 根据新颁布的行业分类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02 ),将原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门类中的餐饮业调出,且不含原“金属和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部分。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和其他行业对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总和。 

商品购进总额 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包括从工农业生产者购进额,从批发和零售业购进额,进口额和其他购进组成。这个指标反映批发和零售企业从国内外市场上购进商品的总量。 

商品销售总额 指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包括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金额。本指标由对生产经营单位批发额、对批发和零售业批发额、出口额、对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零售额项目组成。这个指标反映批发和零售企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总量。 

商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 指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销售收入、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的收入和餐饮企业的营业收入。 1994 年实行增值税为价外税, 因此商品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与1994 年前数字不可比。 
商品销售收入净额 指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销售收入,减去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商品应负担的税金和餐饮企业应由各项经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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