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业 ——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建筑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安装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三部分内容: 
 (1)建筑工程产值 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主要包括:各种用途的房屋、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和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安装价值;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台、梯子、烟囱、凉水塔的砌筑工程;各种锅炉炉体砌筑和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布置、场地平整、施工临时用水、电、道路的铺筑与架设;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的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和对建筑物内部或外部进行装饰、装修的价值。 
 (2)设备安装工程产值 指设备安装工程价值,主要包括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医疗、实验、电讯、光纤、电话、计算机和电子设备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与安装,与设备相联接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为测定安装工作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车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工
作,但产值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的价值。 
 (3)其他产值 建筑业总产值中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外的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以及不能明确划分的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 
 ①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 指房屋和构筑物修理所完成的产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构筑物本身产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产值。 
 ②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 指加工制造没有定型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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