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天津市统计局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
一、常住人口
天津市常住人口[3]为1293822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家庭户人口
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661848户,家庭户人口为1026174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9人减少0.29人。
三、性别构成
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906858人,占53.38%;女性人口为6031366人,占46.6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99上升为114.52。
四、年龄构成
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67508人,占9.80%;15-64岁人口为10568370人,占81.68%;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02346人,占8.5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0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0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26162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67229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93595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20587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9007人上升为1748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0851人下降为2065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4590人上升为3815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5031人下降为17049人。
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71381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25296人,文盲率[5]由5.96%下降为2.10%,下降3.86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 区 |
人口数 |
比 重(%) |
人口密度 |
|
2000年 |
2010年 |
|||
全 市 |
12938224 |
100.00 |
100.00 |
1100 |
和平区 |
273466 |
3.22 |
2.11 |
27347 |
河东区 |
860852 |
7.32 |
6.65 |
21722 |
河西区 |
870632 |
7.91 |
6.73 |
22905 |
南开区 |
1018196 |
8.71 |
7.87 |
26412 |
河北区 |
788368 |
6.45 |
6.09 |
26616 |
红桥区 |
531526 |
5.39 |
4.11 |
25001 |
东丽区 |
569955 |
4.01 |
4.41 |
1191 |
西青区 |
684690 |
4.42 |
5.29 |
1209 |
津南区 |
593063 |
4.26 |
4.58 |
1529 |
北辰区 |
669031 |
4.53 |
5.17 |
1415 |
武清区 |
949413 |
8.23 |
7.37 |
603 |
宝坻区 |
799057 |
6.52 |
6.18 |
530 |
滨海新区 |
2482065 |
11.88 |
19.18 |
1112 |
宁河县 |
416143 |
3.64 |
3.22 |
321 |
静海县 |
646978 |
5.47 |
5.00 |
438 |
蓟 县 |
784789 |
8.05 |
6.07 |
494 |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全市及各区县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