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信息

【数据】1-10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情况

1-10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5%。

1-10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8.0%,化妆品类零售额增长27.1%,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增长50.9%,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72.1%。

1-10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1%,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9.6%。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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