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信息

【数据】1-11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情况

1-11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7%。

1-11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9.6%,化妆品类零售额增长27.5%,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增长40.9%,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66.7%。

1-11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0.1%。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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