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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统计局关于2017年年底前审批有效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通告

为规范部门统计调查行为,减轻基层负担,天津市统计局对2017年底前已审批的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区统计局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了年终清理。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我局审批且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24个,现予以公布。

凡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又擅自增加或改动统计调查内容,以及超过有效期限的调查项目均为非法统计调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和拒绝填报。

属于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统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可在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服务》栏目上查阅。


附件:2017年年底前审批有效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天津市统计局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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