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通告

天津市统计局关于2017年四季度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情况的通告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017年四季度市统计局共审核政府有关部门和区统计局申请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3个,经核准同意实施;共清理2017年12月31日到期的统计调查项目2个,逾期截止执行。为规范本市统计调查行为,保障合法统计调查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新建和截止的统计调查项目予以公布。

凡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又擅自增加或改动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以及已经超过有效期的统计调查项目均为非法统计调查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和拒绝填报。

属于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统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可在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服务》栏目上查阅。

附件:1. 2017年四季度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2. 2017年四季度到期的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天津市统计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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