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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资源环境和公共设施统计指标解释

建成区

    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对核心城市,它包括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的若干个已经成片建设起来,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对一城多镇来说,它包括由几个连片开发建设起来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组成。因此建成区范围,一般是指建成区外轮廓线所能包括的地区,也就是这个城市实际建设用地所达到的范围。


水资源总量

    指一定区域内的水资源总量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总量,即地表产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地下水量之和。


化学需氧量(COD)

    测量有机和无机物质化学分解所消耗氧的质量浓度的水污染指数。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及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 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计算公式是: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处置往年贮存量)+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综合利用量由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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