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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 坚持依法统计

                     

                                        天津市统计局  冯嘉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努力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统计部门永恒的课题。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力度不断加大,统计数据质量逐步提升,统计生态不断向好,但同时也必须清醒看到,滋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土壤依然存在,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市统计局明确政治机关的属性,坚定不移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弘扬法治精神,抓住关键领域,坚持依法统计,驰而不息地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做斗争,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统计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设现代统计体系的必经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多部重要统计文件,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这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深化统计改革、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决心,而且赋予了《统计法》更强大的运行生命力。市统计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年各项统计法治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统计法治工作机制,以统计法治理念为引领,为构建现代统计体系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学习研究,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深刻领会《统计法》赋予的统计工作神圣职责,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一是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要求。严格执行《中共天津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将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全年学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了《宪法》《民法典》《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以下简称《选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二是组织全员学习《选编》。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处室宣讲《选编》及统计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各支部有计划地组织学习,由局法规处牵头组织各部门干部参加《选编》内容测试,检验学习效果。三是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邀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作《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全局人员收看国家统计局举办的《民法典》讲座和《民法典》公开课。在机关单位内张贴《民法典》宣传画报,为全局干部购买《民法典》单行本。四是组织重大决策专题讲座。邀请局法律顾问进行《规范决策流程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专题讲座,提高决策水平。五是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在全市范围分两期对拟申领统计执法证人员培训,提高全市统计系统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聚焦主责主业,夯实依法统计的基础

围绕夯实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一主责主业,市统计局持续在制度建设、质量管控、筑牢基础、质量提升上发力。一是健全数据全流程制度。印发《天津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天津市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数据核算审核评估方案》《天津市统计局基础数据质量评查办法》《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和10个专业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和核查指导办法。二是加强数据质量管控。每月定期召开专业数据质量审定会议,重点开展趋势性评估分析,从总体上对月度数据质量进行把控,并对可能出现的数据舆情进行研判和处置,有效实现统计数据全程全域监测评估。三是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印发《天津市统计筑基工程实施意见》,确立“筑牢政治之基”等7个工作目标,明确“服务决策”等5项工作措施,构建全面覆盖的纵向统计筑基工程“一张网”,筑牢各项统计工作基础。四是开展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印发《天津市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和强化执法监督3个方面,制定18项具体举措,明确了各部门、各区统计局需要承担的具体提质措施。通过上述措施,初步形成了对企业数据有核查、对各区数据质量有评价、对各专业数据质量有评查、对统计违法案件有倒查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闭环。

四、推进地方立法,健全依法统计的制度

统计立法是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前提和基础。市统计局牢牢把握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需要,充分发挥统计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一是积极推进地方法规修改调研。就《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修改先后多次与市相关部门沟通,深入有关区和有关单位调研,起草完善修改草案。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印发《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天津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天津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行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企业信用管理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等。三是健全联动机制。市统计局与市纪委监委建立包括协调配合、共商共判、线索移交和反馈运用在内的《天津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工作机制》。四是创新制度建设。研究出台《天津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等,落实统计数据质量倒查和追究问责机制。五是探索统计监督新模式。加大对统计监督工作的调研力度,抓住“督察”、“执法”和“联动”3个关键点,积极探索统计监督模式,实现统计监督的“四个转变”,努力发挥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

五、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

统计普法宣传不仅是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的有效方式。一是加大统计宣传普法力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率队宣讲《选编》,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市政府常务会上,为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宣讲《选编》;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到市纪委监委解读《选编》;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宣讲团,分赴全市15个区和10个重点部门,为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宣讲《选编》和统计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受众5000余人次。二是增加法治宣传产品。编印《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2000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案例汇编》9000册、“诚信统计助力诚信中国”1万册、“统计法和您唠唠嗑”1万册。三是创新普法手段。制作宪法、统计法宣传视频4期,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录制5期宣传微视频,通过“天津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疫情期间,采用线上直播的方式授课,首次创新组织随堂线上答题,大大提高了普法的受众人数。四是丰富法治宣传形式。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年、定报统计制度培训,加强对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教育。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六、突出诚信建设,优化依法统计的环境

深入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引导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营造良好的统计诚信环境。一是调研学习开拓思路。到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调研学习,拓宽统计诚信工作思路,深化对统计诚信建设的理解和认识。二是推行统计信用承诺。率先在天津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中组织开展自主统计信用承诺活动,已累计上传5000余家企业承诺书,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天津)、并在信用中国(天津)网站上公示。三是落实落细信用建设。全部统计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上网进行公示。编制信用信息目录,全面及时归集相关信用信息到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探索监管对象分级管理新模式,依据2019年报数据报送情况,对全市约2万家“四上”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初步评定。四是重视诚信统计宣传。在对企业培训中增加诚信建设内容;印发“统计诚信助力诚信中国”宣传小折页,宣传统计诚信领域有关文件精神和违反相关规定的严重后果;在“天津市统计局”网站开设“统计诚信”专栏;利用“天津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诚信宣传文章;组织参与“诚信天津”主题宣传标志(LOGO)征集活动等。五是《统计科学与实践》发文。为营造良好的统计诚信生态,在《统计科学与实践》上发表《市统计局大力推进统计诚信建设》专题文章,介绍我市统计诚信建设情况。

七、加强统计执法,高举依法统计的利剑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创新统计执法检查方式,强化统计服务与执法监督相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效果更加突出。一是各专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各专业分别开展专业数据核查,年度累计核查1024家单位和703个投资项目。二是组织开展网上执法检查。组织对2019年度3600余家新增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开展网上执法检查,将执法关口前移,关网前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避免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组织对红桥、河北和南开3个区“双随机”抽查,对西青区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累计检查169家单位,“回头看”6家单位。四是持续深化统计执法监督。认真坚持全市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抽取的各区上年度执法案卷逐一评查,做到一案卷一反馈,今年首次做到在全系统内通报案卷评查情况。五是全力配合国家统计督察。做好迎接统计督察的相关工作,派出7位同志11批次参与对其他省市的统计督察工作。针对统计督察反馈的初步意见,即知即改,积极着手整改落实。

八、做好警示教育,扩大依法统计的影响

加大警示教育和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扩大依法统计的影响。一是印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案例汇编》。编辑整理近3年天津统计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既有案情,也有分析,同时还配有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通过“解剖麻雀”,找准“病因”,现已发放到有关部门、各区和基层统计人员。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全年累计派员到市委党校、4个区委党校对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累计达到350余人次。结合统计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力度。三是落实失信企业公示。将“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且数据差错率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3家企业认定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1家企业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4家失信企业在官方网站公示,并将严重失信企业信息报送国家统计局,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联合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让统计违法单位和责任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四是加大对“双随机”抽查通报力度。先后对四个区“双随机”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做到了“一区一通报”,通报直指各区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其他区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五是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先后2次组织到市一中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以武军定案为警为戒,汲取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教训,始终筑牢思想防线,持续深化以案促教,把身边典型案例做成“最好的警示教科书”。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而数据真实准确调控才能精准有效。”足见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为确保天津统计数据质量,全市统计系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更强的担当,全力打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攻坚战,建设新时代现代化统计体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统计保障,用法治之笔,描绘统计工作履职尽责的新画卷,勾勒统计事业开拓奋进的新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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