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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基层统计基础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建议

静海区统计局局长   仵海燕

统计监督是政府统计的三大职能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将统计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赋予新的内涵和定位。我国的统计监督职能目前处于探索阶段,我市做为直辖市,有必要加快探索步伐,筑牢基层统计根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一、统计监督职能的探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统计监督被放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审视谋划推动,对如何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迈出新步伐。过去的统计监督职能以业务监督为主,随着防惩统计造假向纵深推进,党中央对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出新要求、赋予新使命,需要统计监督职能由以往的单纯业务监督向政治属性和业务属性并重转变;由以往的统计部门内部监督向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监督转变。

统计监督的作用是国家监督体系中其他任何监督不能替代的,具有专业性强、更精准的特性。统计监督职能若能得到充分发挥,可以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从基层统计实践的角度来看,目前对统计监督职能的探索主要有业务监督、执法监督和政治监督三种形式。

业务监督就是用统计数据对一个地区的发展成果、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等情况进行监测、监督。比如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由相应的脱贫攻坚普查,高质量发展指标监测体系,生态文明指标进行监监测、监督。

执法监督是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力军。通过统计执法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同时对地方党委政府、部门的统计行为进行监督。

政治监督是政治层面的监督,对政绩观、发展观等进行监督,比如监督是否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否用虚假数据获得虚假政绩、不当利益等。目前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开展的统计督察就是很重要的一种政治监督,发挥打通堵点、疏通脉络、贯通上下的重要作用。

二、基层统计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

统计监督职能是通过统计数据来实现的,而统计数据来源于基层。基层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和第一道关口,也是统计监督职能发挥的基石。统计数据真实与否、监督职能是否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基层统计工作是关键所在。当前,虽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取得了很大成就,统计数据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从基层统计工作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我市整体统计工作的发展以及统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近年来,全市上下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还有一些陈旧观念并没有完全根除。

一是对统计的重要的基础型地位认识不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依据,数据真实准确,调控才能精准见效;数据不真实准确,调控的基础就没有了。但是有的干部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也因为日常工作繁杂,思想上对统计工作重视不足。

二是对统计工作认识上有偏差。有的干部认为主观故意作假是违法,不故意造假就不是大问题。实际上,客观能力不足、失察和主观故意一样,只要造成了数据的失真失实,也不管是多报、虚报,还是少报、瞒报、漏报,都不能够真实准确反映一个地区真实的经济发展状况,都会误导政府决策,也同样会受到处罚。还有的干部认为统计工作只是统计系统内部的工作,和自己关系不大。实际上几乎所有的单位都涉及统计工作,统计工作也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三是对统计监督职能认识不足。统计监督职能过去很少被提起,加上目前仍然在探索阶段,真正了解的人并不多。一些干部认为统计工作主要就是报报表、提供数据,没有意识到统计监督不仅是业务监督、更是政治监督,尤其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基层统计力量薄弱

近年来对统计工作的需求越来越多,统计工作量和工作强度大大增加,基层统计力量不足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国家统计局对2019年统计督察9个省的意见反馈中,几乎对每个省都提到了基层统计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市的这个问题也很明显。

一是街乡镇统计力量不足。“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乡镇园区统计人员是最基层、最关键的力量,但也是最薄弱的一环。机构改革后,街乡镇取消统计办,有的街乡镇缺乏对统计工作的统一领导,统计人员分散在几个科室;街乡镇统计人员多为合同制人员,人数普遍偏少,且更换频繁,导致业务能力不强;有的统计人员承担的统计工作量大大超过承受能力;很多统计人员除完成日常统计工作任务外,还要承担其他工作,基层统计人员时间和精力大为分散,导致统计工作质量大打折扣。

二是各区统计局力量不足。我市各区统计局编制从10多人到20多人不等,与临近的北京市各区一、二百人(含统计站)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一人多职,造成大多只能被动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在数据质量的细节把控上力不从心、对企业的实地指导和数据核查只能见缝插针。北京市一个区几十、甚至上百名统计执法人员,而我市各区统计局专职执法人员只有一两人,甚至没有专职执法人员,最具有利剑作用的执法检查只能由各专业统计人员利用报表间歇穿插进行,大大影响了执法检查的数量和效率。

(三)制度上有待完善

目前统计监督职能在全国尚未形成一整套完整的理论和制度体系,尚没有完成与国家监督体系的紧密对接。基层对统计监督职能的理解还很肤浅,很多工作也在摸索中进行,缺乏制度和理论的指导。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学习和落实力度;各部门协作,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真正意识到统计工作对经济社会起到的基础性、重要性作用。建议从市级层面将统计工作纳入考核,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重视。

(二)加强基层统计力量

基层统计人员力量不足已经成了制约统计工作的最大问题,而这个问题各区分别解决难度很大。建议借鉴北京市经验,全市统筹部署。一是酌情增加各区统计局人员力量,尤其是执法人员编制。二是明确乡镇园区专职统计人员的数量,解决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的难题;明确统计负责人,各街乡镇统计人员集中办公,加强对街乡镇统计工作的协调和领导。三是探索社会购买服务模式,提供财力支持。

(三)完善制度、加快探索

建议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监督体系的角度谋划统计工作。一方面紧密与国家统计局对接,把握统计监督方面的最新理论成果与探索经验;另一方面加快我市自己的探索,在业务监测、执法监督,尤其是统计督察方面积累经验,形成理论和制度,更好地指导基层工作,从而更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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