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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积极发挥统计法治保障作用 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天津市统计局  冯嘉强

伟大的时代孕育伟大的思想。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在我们党的历史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天津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提速,法治之路不断走深走实。

一、着力把握政治方向,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首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天津市统计局将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法治之魂,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唯一正确道路,将学习成效转化成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强大动力和做好各项工作的思路举措。

一是党组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2020年11月以来先后5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各区统计局和局内四级调研员以上的领导干部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

  二是全面深入学。通过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党支部学习要点、制定《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召开统计法治工作会等形式组织推动学习,实现全市统计系统全覆盖。

  三是广泛宣传学。组织法治培训,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内容对各区统计局统计法治负责人进行解读。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电子屏等平台集中滚动播放法治天津建设公益宣传片。结合统计法进党校、进社区、进机关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10余次。在“天津统计”微信公众号上转发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等文章7篇。

二、着力深化法治实践,将法治作为提升统计治理能力的关键一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天津市统计局坚持通过法治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和实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牵头抓总,深入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纳入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和成果交流。围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进行深入研讨。在全市统计系统工作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进行再学习、再推动、再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在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推动会上向各区、市级有关部门领导干部集体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所在支部作《意见》《办法》《规定》再辅导。汇总、整理并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学习材料,为各区党委、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传达学习提供抓手。组织全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题知识竞赛,以赛促学。对各区统计局法治工作负责人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培训测试,形成闭环。

二是全力以赴,完成统计督察整改工作。2020年,国家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统计督察,并于2021年3月反馈了意见,天津市统计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研究全市统计系统督察整改工作,迅速成立天津市统计局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改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天津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天津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进度推动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或取得明显进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参照国家统计督察的形式,2021年底前完成对东丽区、武清区、蓟州区的统计督查工作。

三是协调联动,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天津市统计局成立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国家指标体系为遵循,与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建立我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印发全市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初步建立全市评价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结果反馈方面的工作机制。与市纪委监委将协作配合贯穿于问题线索移送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坚持重要案件联查联办。与市审计局明确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作为市委巡视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与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交流日常监督和职能监督工作情况

四是聚焦重点,健全统计法规制度。积极推进《天津市统计管理条例》调研,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修改论证工作。修订天津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制定市场主体轻微统计违法免罚标准,在严惩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同时,探索建立市场主体统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机制,明确曝光种类、层级、流程和方式。修订《天津市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和12专业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健全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实施基础数据质量评查办法,完善各区统计工作质量评价机制,建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巩固“企业数据有核查、专业数据有评查、区级数据有评价、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有倒查”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

五是全面覆盖,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在全市统计系统内推选并通报统计“七五”普法典型做法。推动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邀请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领导同志在市委党校开展培训,将统计专题培训班列入2022年市委党校调训计划,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文件要求及典型案例纳入市委党校党性教育培训内容,将统计法相关视频课程纳入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上的“新知识、新科技、新技能”网络学习专题班课程,供全市公务员学习。先后8次派员到各区委党校开展统计法讲座。结合基层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新入职公务员培训、统计业务培训、警示案例学习等开展普法,培养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推送2期与统计调查对象义务密切相关的重点统计法知识,实现“零距离”普法。编印统计普法系列口袋书4期7000册,用群众语言宣介统计法知识。抓住统计调研、数据核查和志愿服务等时机,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累计受众近2万人次。此外,结合统计业务进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组织信息公开案件旁听活动,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六是强化曝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年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结合行政处罚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流程、统计行政处罚普通程序和听证程序流程。今年完成对河东区、宁河区、和平区、蓟州区、武清区、东丽区、宝坻区、滨海新区8个区“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国家统计局直查地区执法检查“回头看”,实现对全市各区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的目标。及时核实国家统计督察转交的问题线索,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全市310家单位,对发现问题的35家单位立案查处,对41家单位予以书面责令改正。坚持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做到一案卷一反馈,并在全市统计系统内通报。在市级主流新闻媒体曝光2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切实发挥“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着力探索诚信建设,将求真作为推动统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计是一种诚信、诚实的职业”,真实是统计的灵魂,真实性也是统计法的核心价值。天津市统计局注重“建信强信”,积极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培育良好统计诚信生态,夯实统计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是研究统计诚信建设整体布局。将建立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纳入《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将求真务实列入“十四五”时期推进天津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在《天津市“十四五”时期统计发展规划》中明确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发挥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强化统计信用信息的记录、公示和应用,基本建成以统计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

二是加快统计诚信建设探索步伐。印发《天津市2021年度统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进行分工安排,形成按季度汇总诚信建设进展的常态化机制。全面推动开展统计信用承诺活动,全市2万余家“四上”企业已作出统计信用承诺,完成率接近100%。严格执行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要求,2021年,认定3统计失信企业。加强与统计失信企业的沟通,做好服务,协助整改到位的统计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三是营造统计诚信建设良好氛围。将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诚信建设的文件要求、《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及我市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纳入统计业务培训。召开全市统计系统诚信建设培训及工作部署会。组织诚信建设宣传周活动。开展诚信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干部走上街头开展诚信宣传。在天津市统计局官方网站中设立“诚信动态”专栏,及时更新发布统计系统诚信动态信息,2021,专栏已发布诚信动态信息174篇。编印统计诚信宣传口袋书回应企业关切,大力弘扬诚信统计的价值理念。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天津统计法治建设将继续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的方向稳步前行,以总结、深化、创新、提高为关键词,不断总结建设经验、深化理解认识、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让法治真正成为天津统计的共识和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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