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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对河北区开展 “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区统计局,市统计局有关处室:

   根据《天津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排查方案》的工作要求,经市统计局研究,决定对河北区开展 “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20201021

市统计局对河北区开展 “双随机”

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持续做好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推进天津市统计筑基工程的实施,依据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0116日—13日。

二、检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原则,现场抽取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上正常报送统计报表并上报2019年年报(20191-12月月报)的“一套表”企业(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0个。

三、检查内容    

检查抽中的一套表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数据的填报质量。检查指标为2019年度营业收入和应付职工薪酬(“一套表”企业),20191-12月本年完成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组建执法检查工作组,下设8个检查小组和1个综合小组,赴河北区开展执法检查。

(二)组成人员。组长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宋卫东担任,各小组人员由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市统计局各有关处室及河北区统计局抽调人员组成。抽调人员为50岁以下(副处级以上人员不受年龄限制)持证人员,其中: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10人,贸易外经处、服务业处各2人,工业处、核算处、社科文处、人口处、投资处、能源处各1人,河北区统计局2人,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必要时增加抽调专业人员。河北区统计局另安排协助人员完成此次执法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制定方案(112日前)。

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制定执法检查方案,经市统计局领导同意后印发。

2.组建检查组(113日前)。

市统计局各相关处室、河北区统计局按照要求选取人员于113日前报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检查小组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熟悉报表工作要求和执法业务,具有统计执法证,能够熟练操作执法设备,对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

3.筹备后勤、物资(115日前)。

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准备执法检查所用法律文书(电子版和纸介质)、汇总表、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和部分执法用笔记本电脑,部分抽调人员需自带笔记本电脑;普查中心联合专业处室负责准备符合随机抽样要求的2019年年报(20191-12月月报)上报单位名录及被抽中检查企业及项目的原始报表资料;应急办、财务处配合综合小组做好物资筹备、协调执法用车、用餐等相关事宜;综合小组负责与河北区统计局联系对接工作;河北区统计局梳理好2017年以来本区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的情况一览表(包含企业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处理结果)。

4.布置方案与培训(115日前)。

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组织召开工作布置暨业务培训会,主要内容包括:布置方案、培训人员、颁发设备和资料等。

5.随机抽取检查单位(116日前)。

116日,工作组赴河北区通报本方案,现场抽取40家企业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名单。

6.现场检查(1110日至13日)。

各检查小组对被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被检查对象分组后8个检查小组组长在检查当天抽签确定对应的被检查单位。

7.检查情况汇总(现场执法期间)。

各检查组每天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将当天的问询笔录、检查案卷,由组长审核签字后及时交给综合小组,同时记录当天的工作日志和检查汇总表。工作组组长每天在各组检查工作结束后召开例会,听取各检查小组情况汇报,研究、布置转天重点工作。

8.案卷审核(现场执法期间)。

现场执法期间,由综合小组组织法规处、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人员每天对当天检查的案卷、汇总表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及时退回各检查小组进行补充、完善。

9.撰写检查报告(11月底)。

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汇总归纳本次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经检查工作组组长审核后向市统计局党组汇报。

10.对执法检查发现的统计违法案件进行处理。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组长负责制。现场检查工作由各小组长全权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检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各组长应第一时间向工作组组长请示汇报。

(二)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检查方案和工作程序,强化责任意识,严守保密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和收受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任何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活动。

(三)河北区统计局负责对被检查对象进行分组,合理安排检查行程,负责通知被检查对象,保证检查当天被检查对象有相关人员在现场配合检查并提供有效的检查资料。

(四)检查工作组在执法检查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市统计局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进行报销。河北区统计局负责协助安排执法检查组的办公用品、执法车辆、工作用餐等事宜。

(五)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市统计局随时对本方案内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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