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天津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新世纪新阶段,改革要有新突破”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三步走”战略的实施,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为全市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步伐加快,老工业基地的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六大以来,天津市加快实施新一轮嫁接改造调整,用创新的思路,把国有企业的调整重组和盘活存量资产、债务重组、技术改造以及工业东移结合起来,加快布局结构调整,重点发展优势产业,提高国有经济整体质量,增强国有经济带动作用。市医药集团打破地域界限,通过转让45%的股权,引进战略投资伙伴。股权转让收益用于建设抗生素、中药、生物制药基地,增强发展后劲。市纺织集团通过实施债务重组,盘活现有资产,利用土地级差地租,整体东移,并采用世界一流的技术和装备进行改造,把改革、改组、改造结合起来,建设现代化纺织工业园。市钢管公司通过实施债权回购,债权变为股权,形成多元投资主体。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在新一轮嫁改调中,东移搬迁的企业,采取合资、合作、股权转让等方式,一半以上完成了规范的改制工作。全市工业系统的356个由重点国有企业改制形成的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资本的控制力明显增强,支配范围增大了一倍。
二、不断优化体制环境,鼓励个私经济做大做强
今年以来,天津市不断改善个私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有关部门拟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在投资、金融、土地、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个私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个私经济做大做强。选择了一批有实力、有发展前景的私营企业集团,列入天津市重点支持的大企业、大集团范围。进一步放开市场,允许个私经济进入公交、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拟定了关于鼓励私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的暂行规定和规范操作意见,鼓励个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等方式,参与国有中小企业改组改制,实现规模化发展。通过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和要素市场,完善市场服务体系,使个私经济成为天津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今年以来,在落实五大战略举措中,以海河综合开发为突破口,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海河开发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以及64个市级重点项目相继开工,截止到目前,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近千亿。一是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要求,组建天津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及四个专项投资公司,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筹集建设开发资金。二是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制定和公布了土地有偿出让管理办法,统一收购外环以内市区可用开发的土地,经营性土地供应实行公开招标、挂牌、拍卖、转让制度,增加政府收益,全年土地转让政府纯收益可达到12.5亿元。三是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了产权交易信息网络,进一步扩大业务和服务范围,为推动企业产权流动,促进境内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四是加快港口改革和建设。按照国家的要求,拟定港口下放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组建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明确加快港口建设的目标和措施,从今年起到2010年,总投资预计273亿元,其中近3年140亿元,实现港口吞吐量和集装箱运量比2002年翻一番。今年港口吞吐量可达1.55亿吨,同比增长20%。五是推进金融业改革和发展。围绕建设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和现代化港口城市,重点抓了发展金融机构、开放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业务三个方面的工作。抓紧筹建中外合资金融和保险机构,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天津开展业务。目前,各银行已向工商企业提供贷款授信额度1400亿元。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比今年年初增加了近900亿元,是去年全年新增额的两倍多。六是加强了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京津两市商定增建京津高速公路南北两个通道,加强京津两市经济发展重点区域的联系,加强天津港为北京的服务,实现京津两大机场共同发展。京津两市高速公路通道一体化建设,有利于加强两市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繁荣。
四、积极推进就业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今年以来,天津市把再就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用积极的态度、发展的办法开发就业岗位,完善和落实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市场就业机制,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2万个,比上年同期增长70%,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9.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4%,比去年未下降0.07个百分点。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24.9万人,比去年未减少5.2万人。天津市自1998年以来首次实现就业人数大于下岗失业人数。
分配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建立了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职工收入增长指标考核体系,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及时出台了工资指导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入增长目标的落实。完善欠薪报告、预警制度,确保低收入群体工资水平的提高,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继续扩大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办法,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范围,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是有关部门修订了《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明确各类用工条件下确定和调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要素依据,对保障职工工资收益做出具体规定。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一是下大力量抓好社会保险征缴和扩面工作,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市社会保障体系,市政府提出了扩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重点目标和要求,并通过建立城镇劳动力资源综合统计制度和建立经营性工作绩效通报及依法参保情况公告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出台了六项改进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要求,研究了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04年开始执行。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今年以来,按照合理、合法、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天津市对原有的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三轮清理,累计精简审批事项达到666项。各部门对保留的审批事项,逐项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精简环节,做到便民高效。在9个行业推行企业登记注册照前并联审批方法,企业注册等候时间平均减少一半以上,取得十分良好的效果。通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使政府职能逐步转向制定战略规划、提供政策支持、搞好市场监管、改善公共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减少了对市场的干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围绕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加强立法工作,维护好投资、交易、价格、信用和各种公共行为的市场秩序,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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