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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从基本温饱迈向全面小康,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述之七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天津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当成头等大事,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增进人民福祉。

(一)民生之本日益巩固

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天津社会从业人员由1949年的134.60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896.56万人,年均增长2.8%。改革开放前,天津实行国家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有效地满足了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1978年社会从业人员366.70万人,比1949年增加232.10万人,年均增加8万人。改革开放以来,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就业体制逐步形成,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劳动力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岗位,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增长的长效机制,就业总量持续扩大,1979—2018年社会从业人员年均增加13万人,比改革开放前年均多增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4%以下。2018年启动“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截至年末引进人才13.3万人,其中技能型、资格型人才4.7万人,一批顶尖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汇聚天津。

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劳动力逐渐从第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全市就业结构由1978年的“二一三”格局,逐步转变为1985年的“二三一”格局,2005年第三产业就业规模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形成“三二一”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大量新兴就业岗位不断涌现,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2017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占比首次超过六成,2018年占比进一步提高到61.5%,比1978年提高41.5个百分点。

(二)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天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49年的151元,增加到2018年的42976元,年均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5元增加到23065元,年均增长9.5%。城乡居民收入比由1949年的3.36:1,缩小到2018年的1.86:1。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分配结构的日益优化和收入渠道的多元扩展,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 1979—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2.5%和13.4%,分别快于改革开放前平均增速9.2个和9.1个百分点。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积极落实“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多的拥有和分享发展成果,2013—2018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3%和9.2%,快于同期GDP增速。

(三)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天津逐步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养老、城乡居民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体系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不断加强制度公平和兜底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标准逐年上调,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体系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延伸。截至2018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116.72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44.3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人数398.5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人数323.4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人数330.42万人。2018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50元/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980元/月。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末,全市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达1301个、床位1万张,医养结合覆盖95%以上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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