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信息
【数据】1-5月我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1-5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1.1%。其中,限上社零额同比增长22.3%,较2019年1-5月增长3.8%。
1-5月,限上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27.8%,限上石油及制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6.2%。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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