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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2021年天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23528元

2021年天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3528元,比上年增加8846元,名义增长[1] 7.7%,增速比2020年提高1.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2021年天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6.3%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9557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75282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62036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45倍、1.42倍和1.31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3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41251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2489元,农、林、牧、渔业75125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33%42%61%。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长超过10个百分点的4个行业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增长12.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10.9%,采矿业增长10.8%,制造业增长10.7%。年平均工资负增长的2个行业分别是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下降5.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下降4.8%

1 2021年天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149054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21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其他单位68856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6%。 

从增长速度看,集体单位平均工资的增速最高,增长25.6%;除集体单位、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其余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增速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 2021年天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登记注册类型

其他包括:股份合作、联营、其他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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