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动态

天津服务型统计体系实施方案初步形成

   

    为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市统计局专门成立研究小组,加强顶层设计,深入调研、反复研究,形成初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体系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坚持完善现有统计制度,积极适应大数据的时代特点,建立以统计局统计报表为基础、部门数据为补充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对全市所有区域和行业全面统计,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统计效率。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突破。

  整合单位名录。在大数据的背景下,财政、工商、税务、人保、质监、国土房管局等部门掌握大量的数据信息,是统计局重要的数据来源,但长期以来各部门名录不尽相同。为确保每个法人单位源头数据的一致性,进一步整合统计与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名录资料,建立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实现行业、产业统计标准化和全覆盖。

  统一口径和范围。认真研究不同来源大数据所执行和依据的标准,分析其与政府统计指标在口径、范围、内涵、定义等方面的差异,重新设计、调整和完善,统一指标含义,统一行业分类,形成统计局与税务等部门间通用的指标和表式。

  搭建共享平台。充分借鉴金融业全面统计的经验,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坚持会计取材原则,依托部门行政记录和统计资料,增加统计指标,规范数据存储格式,以生成的办法形成统计报表,获取更加丰富的数据资料,进一步节约社会资源,实现统计与部门间数据的共享和使用。短期作为统计数据的参考并监测重点企业运行情况,长期可作为统计数据的重要来源。

  坚持在地统计。明确各法人单位的地域归属,发挥市、区县、街镇乡三级政府统计职能,努力做到不重不漏。街镇乡统计机构为在地统计网格单位,负责街镇乡范围内的信息采集;区县统计局定期汇总区县范围的统计数据;市统计局建立统计调查汇总和数据共享平台,确保全市数据与区县数据的有效衔接。

  优化统计服务。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加强源头数据核查,保证统计数据实打实,硬碰硬。加强对数据的开发、挖掘和利用,开展综合分析、专题分析、对比分析和关联分析,提升统计分析水平和预警预测能力。规范部门数据发布,增加发布内容,丰富发布形式,提高统计发布的时效性、可视性和实用性,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多样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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