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动态

【五经普】天津市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天津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津政发〔2023〕2号),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天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天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其他相关事项。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研究协调解决普查中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相关局领导兼任。


 《通知》的印发,为天津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下一步,天津将加快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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