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动态

中共天津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二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二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巡视反馈以来,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巡视整改落地见效。一是高度重视。巡视反馈会后,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统计系统巡视整改推进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扩大)会等,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领导任第一组长,多次就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认领整改任务,定期组织调度,主持召开21次党组会和专题会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巡视整改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召集相关处室,及时研究解决巡视整改重大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自身和各自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区统计局、各处室逐一认领问题,坚持全员整改,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实。二是精心组织。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6个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的领导作为巡视整改的重中之重,以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落脚点,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以及3个专项整改台账,进一步明确巡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按照“三级递进”整改原则,围绕巡视反馈的8个重点问题和26个具体问题,明确29个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和19个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细化成147项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个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与责任部门,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的放矢、扎实推进。三是问题导向。聚焦巡视反馈指出的现阶段统计部门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逐项查摆剖析局党组履职尽责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要求统筹安排并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局长接待日、局长信箱、举报电话、书面发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各区统计局、统计服务对象和调查对象的意见建议。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仔细“对账”、认真“领账”、严肃“清账”,深挖思想根源,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四是统筹调度。建立巡视整改月调度机制,局党组每月听取巡视整改阶段性情况汇报,逐项研判整改进度和成效,及时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对成效不突出或进度偏慢的及时下发提示单,督促责任处室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的整体进度和质量。五是成效显著。整改中,新建或修订党组工作规则等18项全局性制度规定,健全统计执法与统计调查协同贯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全流程统计业务培训等7工作机制,开展“解难题练内功优服务提能力”、“发挥统计咨询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五比五促”3个专项行动或实践活动,多篇统计信息分析报告被上级部门信息刊物采用,在服务宏观决策中取得良好成效。天津市统计局“三维四级两图”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机制被国家统计局《工作情况交流》采纳并在全国统计系统推广。

    二、巡视整改完成进度及集中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不到位,推进专项治理行动不够扎实”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健全“查防惩改”协同工作机制,深挖细查统计造假问题线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根。

1.积极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做好学习贯彻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要求。巡视以来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第一主题”,分别组织召开38次党组(扩大)会和1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制定印发市统计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工方案等,确定16个方面85项具体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专题研讨,要求坚决扛起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大防假惩假力度,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决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全市统计系统巡视整改推进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逐项对照,进一步校准把牢统计工作方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局领导讲授开班“第一课”,推动乡镇(街道)、园区、各区统计局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和统计法律法规底线红线。三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要件之“要”。持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落实、督促、检查”四环节清单式闭环落实体系,及时更新完善台账,结合工作任务和最新要求,确定年度贯彻落实措施,按季度督查督办、通报进度,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统计部门有行动。四是巩固深化防治统计造假专项行动成果。把防治统计造假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关于统计造假及统计造假失察有关条款的学习理解,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召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法治工作座谈会、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班等,在机关一楼LED大屏、天津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播放《反腐为了人民》中反面典型案例,推动各区各部门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印发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简报累计27期,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各区统计局通报工作情况,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效。

组织推动各区统计局和市统计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局领导带队到5个区和7个市级部门宣讲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树牢数据质量第一意识,纵深推进防治统计造假。

2.深化专项治理,积极拓宽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一是强化学习。在全市统计系统巡视整改推进会上,围绕中央重要统计文件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统计造假及统计造假失察有关条款进行重点领学和解读。市统计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各区统计局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相关内容,不断加深理解,提升认识,持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二是用好渠道。通过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市长信箱以及国家统计局转办等多种形式,持续拓宽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指派专人值守接听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确保渠道畅通,设置举报记录台账,做好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登记工作。三是广泛动员。优化天津统计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完善互动功能,提升网络举报便捷性。在天津统计官方微博发布我市及各区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并置顶展示,在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举报方式相关文章。修订《接受统计执法检查告知书》内容,在显著位置展示我市及相应区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电话,并在执法检查现场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部署会、年度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等对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工作重点进行讲解培训,制作统计违法举报渠道材料,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发现统计违法线索的能力。

加大对各区统计违法举报受理渠道的宣传推介力度。一是用好重要时点。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宣传推介,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展示新中国成立75年来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和渠道,持续扩大政府统计影响力。各区统计局以现场讲解、制作宣传视频、设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向群众详细介绍统计知识、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和渠道等重要内容。二是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在“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期间开展普法宣传,在天津市统计局网站公示“双随机”检查时间、方式、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持续推动各区统计局提升自主查办案件能力。向相关区转交审计发现的统计方面问题线索并做好全流程指导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区进行全面细致核实调查,对相关法律法规、核查工作程序、调查取证方法、后期移送程序进行讲解。按季度、年度抽取各区案卷,开展评查。

3.提升政治敏感性,深挖细查统计造假问题线索。一是提升认识。召开市统计局领导班子2024年度暨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4年7月召开全市统计部门警示教育大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鉴戒统计系统反面典型案例,推动全市统计系统党员干部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理念。二是深入研判。巡视以来召开8次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研判会,将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与统计执法检查有机衔接起来,深挖数据是否存在“政绩冲动”问题。在天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的重要时段组织召开6次专业数据质量分析研判会,全力推进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工作,坚决防治统计造假,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三是加强监督。加强对各区统计局合理制定和安排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监督指导,按季度通报统计执法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做好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各区统计局全面自查与市统计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工作,并向相关区统计局反馈评查结果。结合统计督察,对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进行全面检查。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质量、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等纳入对各区统计法治工作评价内容,印发2024年全市统计执法情况通报,对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基本情况、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完善制度。制定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案件倒查范围,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常态化了解各区统计违法案件报告机制,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及时了解各区统计违法案件情况,发现统计违法行为。

一体推进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与数据审核评估、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一是加强宣讲培训。在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法治工作座谈会、2024年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班上,向市级有关部门、各区统计局以及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宣讲解读《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有关要求,主动派员到区和市级部门开展宣传,持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协同机制。在前期充分调研、征求意见、试验运行的基础上,印发《天津市统计执法和统计调查工作贯通协同机制(试行)》,建立市区纵向两级、横向五步的“查防惩改”衔接协同工作网络,细化形成“三个衔接”,形成统计执法与统计调查的工作合力,切实发挥统计数据审核核查与统计执法检查衔接闭环对数据质量的提升作用,不断拓展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渠道,提升工作质效。三是做好试点工作。开展区级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试点工作,明确区级权责审核范围,落实区级数据质量审核责任,承担数据倒查责任,进一步压实区级数据质量管理的责任,夯实分级落实数据质量工作体系。

4.积极推动解决执法力量短缺问题。一是加强调研指导。完善统计督察内容,将各区执法检查情况纳入统计督察。2024年对4个区开展统计督察,通过谈话了解、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工作调研,持续推动相关区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部署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各区统计局全面自查与市统计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案卷评查。根据季度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工作计划安排开展评查工作。三是加强先进经验学习。先后赴浙江省、江苏省调研统计法治工作,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在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和地方统计立法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派员参加国家统计督察和统计执法检查,学习工作方法、工作要求,提升工作能力。四是积极推动补充统计执法力量。精心准备统计执法考试复习备考资料,举办全市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培训班,围绕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大纲,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内容,统计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现场执法实务和工作制度,统计党纪政务规定,统计执法检查主要指标,模拟试题解析等七个方面,进行集中培训。

推动提升各区统计执法能力。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全市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班、天津市统计执法人员视频培训等,组织120余名市区两级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市执法监督平台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确保统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培训,持续提升市区两级统计执法人员能力,解决市区两级部分执法人员存在的不想、不敢、不愿执法的错误认识。

加大组织力度,提升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将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纳入市统计局党员干部“工作实绩成绩单”。纳入突出亮点工作展示,全方位展示工作成果,突出以实绩选人用人导向,形成人人提能力、人人皆成长、人人展风采的比学赶超浓厚氛围。二是将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纳入对各区统计法治工作评价内容。围绕打造一支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善执法的执法干部队伍,逐步推动形成法治骨干、业务骨干、专业人才相互配合、互为补充的统计执法队伍。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重要要求有差距,落实统计监督责任有短板”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树牢系统观念,压实源头数据质量责任,扭紧数据管理责任链条,加强全流程业务指导培训,加强重点企业、重点数据的核查分析,实现16个区首轮统计督察全覆盖,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促进数据质量不断提升。

5.压紧压实源头数据质量责任。一是健全完善统计筑基包联机制。完善《统计筑基包联处室服务统计基层工作台账》,按季度开展筑基包联,指导各区压实数据管理责任。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统计部门和企业开展40余次调研服务,针对企业纳统申报、五经普登记等工作提供统计服务,进一步提升各区统计业务水平。二是强化源头数据质量核查。组织各专业处室通过实地核查、网上核查等方式,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实现全市16个区全覆盖。各专业处室通过开展核查,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区加强数据审核,切实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多措并举提升普查数据质量。以“四不两直”、“蓝军行动”等形式,深入现场检查普查数据填报质量,做到边普查、边核查,开展8轮次普查登记规范性电话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责令整改并举一反三,有效提升了普查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协助国家五经普事后质量抽查组完成抽查任务,国家反馈结果显示,我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国家控制标准。四是加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核查。组织对16个区开展准规模调查单位和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完成对8个区“两码”维护更新的现场抽查。

推动各区统计局落实统计包联责任制。落实《天津市统计筑基工程实施意见》《2024年天津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将“强化筑基包联调研服务”列为主要任务。印发《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筑基包联服务工作的通知》,调整包联责任分工,健全统计筑基工程包联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包联主要任务及要求。赴多个乡镇(街道)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调研工作,进一步压实各区统计局筑基包联责任。

6.加强基层统计培训。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牵头抓总,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培训责任,总统计师重点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统计业务培训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全面梳理归纳培训需求情况,制定《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培训指导意见》,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分工,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要求等方面对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提出要求,不断丰富全流程指导培训的方法手段。规范统计业务培训工作流程,整理培训课件、测试题库等资料并加载到局信息化平台,为提升统计培训网络化、信息化水平探索经验。二是加强全流程指导。加强事前培训,举办2024年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视频培训,对全市统计年定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工作重点、制度难点和变化要点进行详细解读,市统计局各专业处室、各区和乡镇(街道)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在五经普管理及业务应用平台上加载各专业培训课件,制发《统计相关专业明白纸》,服务统计基层和调查单位快速准确掌握统计指标涵义及填报方法。强化事中指导,组织各专业处对工业总产值、商品销售额、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营业收入等重点指标、名录管理等开展培训87次,参训人数1.08万人次。统计报表开网期间,做到随报随审,编发工作提示,做好日常问题解答,及时回复和解答基层统计人员及调查对象的疑问,对相对突出和普遍的问题进行集中培训指导。强化事后评估,将各区统计局、乡镇(街道)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调查对象接受培训情况,纳入各区统计局统计工作质量综合评价办法,检验各区统计培训效果。三是分级分类开展精准培训。围绕强化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和工作能力,举办“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防治统计造假、经济形势发展、国民经济核算、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智慧统计建设等开展系统培训,全市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级有关部门统计工作人员近百人参加培训。围绕强化统计干部能力素质,举办“统计干部政治能力、业务素质暨对口援藏援疆援青海地区统计业务培训班”,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天津市制造业立市战略、天津产业经济发展格局与新质生产力解读、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的统计、中国式现代化与当前宏观经济趋势等热点问题进行系统学习,市统计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区统计局及对口援藏、援疆、援青海地区部分统计干部共计140余人参加。围绕强化统计基层基础,面向16个区乡镇(街道)专兼职统计人员开展履职通识课程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培训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管理体制、统计调查、统计方法、工业统计及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业务。针对基层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领导带队,多次赴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四是组织市区两级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培训课件短视频大赛。创作推出《“固定资产投资”是怎样炼成的》《北辰统计带你速懂工业总产值》《统计新兵闯三关》等一批新颖生动的实战实训精品培训课件,不断提升统计业务培训的质量、活力和效果。

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定出台乡镇级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统计工作标准化,在全市培树和挖掘“乡镇级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单位”或“乡镇级统计规范化管理创新项目”,总结特色经验做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举办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推动会暨现场观摩活动,选树全市首批6“成效显著单位”,通过现场观摩、展板呈现、现场解说、资料展示等方式,进行经验分享交流。二是编印《统计基层服务工作手册》。汇总统计法律、专业明白纸和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方案和经验做法,指导和服务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7.深入开展重点数据核查。一是加强调研。局领导带头,到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开展调研和数据质量核查,指导企业准确填报统计数据。二是开展“解难题练内功优服务提能力”行动。印发方案,建立党组抓总推动、分管局领导牵头实施、办公室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数据填报依据的先行审核。三是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把质量核查纳入数控的重要环节和年度全市重点统计工作任务,细化阶段性安排,在季度数据质量评估研判会上专门听取各专业核查情况汇报,深入分析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天津市统计局以“三维四级两图”工作体系探索构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被国家统计局《工作情况交流》2024年第10期刊发并在全国统计系统推广。

加强全流程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一是全流程管控五经普数据质量。定期分专业、分区通报情况。普查登记期间,坚持每周召开各区工作会议推动工作,关键时点召开数据联审会、分片区推动会、审核攻坚会等,紧盯问题突出的专业和相关区,要求限期改正,并持续跟踪监测整改情况。局领导带队,深入经济大区进行现场指导服务,严把数据质量关。二是健全数据审核、查询、修改全流程管控机制。将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与统计执法检查、统一核算、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质量评价有机衔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对市级各专业及区级统计数据质量风险的监测、预警与评价。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要求,编印《天津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体系》,加强全过程统计质量管理。

8.提升统计督察质效。一是启动对市级部门的统计督察。2024年9月对市级相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情况进行统计督察,并对有关区级部门进行延伸督察。已向该市级部门反馈统计督察意见。二是完成对4个区的统计督察,实现对16个区首轮统计督察全覆盖。三是压实被督察区整改责任。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区,及时发送提示函,督促整改进度。印发专项统计督察和统计督察“回头看”相关制度,不断巩固统计督察成效。四是建立协同机制。会同财政部门印发《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健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

加强统计督察人才培养。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统计监督能力。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统计督察和统计执法检查,积极向国家统计局和兄弟省市工作人员学习执法检查工作方法和要求,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升监督能力。二是建强队伍充实骨干。建立统计督察检查骨干库,通过各区统计局推荐、市统计局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建立由市区两级人员组成的天津市统计督察检查骨干库,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三是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坚持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相关区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以及专项执法检查。2024年共执法检查单位188家,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做好典型案例警示工作,编写以案释法文章,并在全市统计系统公示,形成有力震慑。

(三)关于“对标党的二十大做出的各项战略部署,锚定我市‘四高’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方案,以统计之为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和市委市政府决策不到位”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聚焦巡视指出统计部门现阶段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讨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谋划统计服务全市发展的路径方法,开展“发挥统计咨询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以及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统计监测方案或制度,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提升统计监测分析的深度,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9.对标党的二十大做出的各项战略部署,锚定我市“四高”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方案,积极谋划统计对接服务。一是开展专题讨论。在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班上,组织处以上干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市委巡视反馈问题,从服务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等中心工作出发开展专题讨论,剖析自身和分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的思路和方向。指导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谈体会、明方向、定措施,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提高服务意识。举办4天2期科级及以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观看教学视频、分组研讨等形式相结合,持续增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主动性、创造性。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视指出的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问题进行再剖析、思想上再统一、措施上再深化。三是坚持对重大决策事项和统计改革任务进行集体研究。局党组研究审议2024年统计督察实施方案、服务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及全市推广工作方案等重大事项,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加强对五经普、统计督察、筑基包联、智慧统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直接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四是压实中间之责。印发市统计局推动干部互比互看开展“晾晒成绩单”工作的通知,通过“晾晒成绩单”全方位展示工作成果,引导处级领导干部扛起中间重担、中间重责。拟定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及主要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实施办法,激励担当作为、创先争优。五是开展专项行动。印发实施《“发挥统计咨询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研判选题、统筹落实、跟踪问效等9项具体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全流程提升统计分析工作质效。2024年以来组织相关专业处围绕各项稳经济政策实施效果等开展深度分析,更好发挥统计服务决策作用。六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制定实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统计改革的工作方案,以及统计服务“十项行动”重点任务等,探索建立新型工业化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深化我市“两业”融合统计监测工作。认真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企业名录确认工作,进一步探索推进调查方式、调查指标、数据来源和获取方式等实证研究,为进一步开展统计监测打好基础。对接市相关部门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统计监测,强化对数据走势的分析,试行重点企业研发创新季度专项调查。开展天开高教科创园统计研究,开展现代服务业单位认定和统计监测,制定港产城融合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动态反映目标发展进程提供参考依据。七是高质量完成五经普工作。健全普查数据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强化普查数据与常规统计、部门数据的比对分析及与普查历史数据的延伸核查。根据普查结果,完成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和发布工作。印发《天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应急演练,模拟风险场景,按要求稳妥推进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制定《天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组织完成五经普公报撰写、报审,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八是健全统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在五经普期间抽调6个部门9名业务骨干参加集中办公,召开9次部门协调推动会,推动工作落实。先后赴多个市级部门开展调研交流,利用获取的部门信息,对增量企业进行行业细分,配合做好“三新”“三量”相关工作。

建立健全与市级经济管理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一是积极落实市统计局与市级经济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事前服务、预测预判、数据共享、入库纳统等方面提供针对性的统计服务。强化事前服务,与有关部门座谈,研究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解读跨境电商统计制度,提供有针对性的统计服务。举办4次部门统计规范化培训班,赴多个部门宣讲统一核算工作。局领导带队先后赴多部门调研数字经济、民营经济、体育产业等统计工作,开展统计知识宣传和法律法规宣讲;强化预测预判,与相关部门共同研判。充分利用五经普结果,指导服务相关部门深化分析,掌握行业内部结构变化特点,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数据共享,积极拓展消费数据采集渠道,完善行政记录共享机制,结合第三方平台,推动形成“部门+统计+平台”三方合作机制,探索开展消费大数据统计应用。服务相关部门修订天津市数字经济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天津市数据中心算力中心基本情况调查方案。推进入库纳统,落实跨省分支机构可视同法人改革要求,服务相关部门持续跟进推动、及时入库纳统。二是深化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制定《市统计局服务滨海新区探索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工作方案》《天津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滨海新区改革先行先试作用,指导开展跨省分支机构纳统条件专项调查,对500余家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现状和分布,以及企业法产关系、统计基础、经营状况等进行摸排,开展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试点试算。

10.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一是与京冀统计部门加强沟通。修订并严格执行《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定期收集共享京津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数据,开展常态化监测。二是丰富《京津冀统计资料》季刊。增加三地主要指标台账,全面及时反映三地经济发展的走势变化;增加珠三角地区主要指标数据,强化京津冀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数据对比,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建立三地协作机制。成立京津冀统计协同专题工作组,按季度召开京津冀经济形势分析会,共同研判经济发展趋势。四是修订局督查工作制度。突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政治要件之“要”,按季度督办落实。

对标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领域,深化协同专题分析。聚焦京津冀区域重点产业链发展情况,开展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调研。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北京来津企业发展情况调研分析。与高校合作开展推进京津双城发展课题研究,相关分析作为系统内学习参考借鉴。

11.加强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一是深化专题学习。巡视以来召开4次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对高质量发展内涵要义的理解和把握。二是优化工作机制。加强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分析研判,评价工作。三是强化统计服务。先后派员赴市级部门、相关区,讲解高质量评价工作,举办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业务培训班、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加强对各区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服务,实现了高质量培训的全覆盖。

积极发挥统计服务经济运行“指挥棒”作用,组织撰写各区高质量发展简要分析报告,服务各区推动高质量发展。

12.立足统计职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重温党的二十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明确要加强对乡村振兴国家战略贯彻落实情况的监测,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统计支撑。二是开展专项监测。按照国家统计局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和监测结果,撰写完成《天津市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情况的报告》,围绕综合发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6个领域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制约发展因素,提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并被《中国乡村振兴监测报告—2024》收录。三是夯实统计基础。对10个涉农区、131个街(乡镇)开展农村统计年定报制度培训,并对200多个村的《经济作物基础台账》进行数据质量核查,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层统计基础工作。

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研究。一是加强调研。与相关部门开展座谈,了解国家层面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的工作安排和重点内容,获取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相关资料,推动农口部门数据共享和上下联动。先后赴多个区调研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深入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构性特征、新质生产力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建设等情况,探索相关可行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状况调查模式。二是专题分析。建立重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库,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量、分布、结构等情况进行分析,完成《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库调查研究》。

13.积极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一是发挥牵头单位作用。组织召开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统计监测专班座谈会,与成员单位研究监测工作。与第三方开展合作,研究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大数据指标,提升统计监测的颗粒度。高质量落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部署,制定天津市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建设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新增成员单位10家,新增指标50余项,进一步提升统计监测服务针对性,更好发挥统计专班作用。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举办全市消费统计分析提升培训班,详细讲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网上零售额统计、服务零售额统计分析方法,以及如何做好数据解读、发展成就报告、进度统计、重点选题调研等分析研究工作。举办“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培训班,详细讲解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重大意义、中期评估情况以及其他试点城市经验做法、下一步重点工作。三是加强统计服务。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加强消费运行、外资经济、平台经济、市场景气等领域监测,开展“2024年海河国际消费季”“以旧换新”“演艺活动”第三方调查。

服务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旅游统计产业统计工作。加强部门调研,学习借鉴国家统计局以及浙江、海南、云南等兄弟省市先进做法,改进我市旅游统计工作。二是开展专项调查。针对演艺经济、假日旅游等热点,开展“五一假期旅游调查”。开展我市演艺经济和统计专题分析,与市级相关部门座谈,提出咨询建议,形成工作报告。

14.大力提升统计分析服务决策作用。一是开展专题培训。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作“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写作”讲座,邀请相关领导作“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组织参加全国经济形势分析讲座,促进统计干部进一步拓展统计分析视野,提高专业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提升分析质量。围绕全市中心工作,2024年确定25个统计调研科研课题,运用“四步分析法”(数据分析-部门交流-企业调研-归纳总结),深入分析工业、服务业、消费、投资等主要领域亮点和短板,围绕钢铁行业、住宿餐饮消费市场、京津冀居民异地养老、冰雪经济等开展深度分析或专项调查,全年共撰写445篇统计报告,为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三是深化外脑合作。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港产城融合发展、文旅高质量发展等,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深度研究,不断拓展统计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围绕新质生产力、新纳统单位等,打破处室界限,以年轻干部为主体,组建2个课题组,开展专题研究。四是建立协作机制。建立与市相关部门的政策研究和信息共享协作机制,推进定期会商、联合调研、数据共享、成果共享。2024年针对一揽子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问卷调查,撰写多篇调研报告,完成北京来津企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分析。

盘活统计数据资源,加强部门数据和企业大数据的开发应用。一是强化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在五经普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中及时将普查数据与部门数据进行多方比对、分析,查找普查对象,核实信息正确性,助力各区推进普查工作,应普尽普。二是加强部门数据和企业大数据在统计监测分析中的实际应用。健全新机制名录库管理工作,实现“五证合一”数据自动推送,提升部门数据交互和准规模单位管理工作质效;积极探索第三方数据在消费领域统计工作的应用,2024年5月7日国家统计局来津调研统计工作,指出天津应用支付大数据在普查核实数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破解个体小微企业统计难题做出探索,成果值得肯定。三是主动到市级相关部门调研座谈。研究探讨充分挖掘部门数据资源,推动部门数据与经济普查和统计基本单位名录维护更新管理相结合的应用路径。修订《天津市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改革资料收集制度》,开展基于数据管理技术融合多部门数据对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的研究,固化拓展应用场景。

(四)关于“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数据安全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15.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一是即知即改。更新党员活动室“党的光辉历程”宣传墙,增加党的二十大主题相关工作内容,增配党的创新理论相关书籍和学习资料,切实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全面排查“青年之家”图书角,对图书角现有图书进行梳理登记,召开机关团委会研究“青年之家”图书角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图书角图书的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二是专题培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等进行专题培训,推动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升宣传工作能力。三是加大市区两级统计新媒体矩阵建设力度。依托新媒体矩阵,统筹全市统计宣传资源,充分挖掘我市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亮点,用好图表图解、H5、动画、音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图解2023年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4篇文章入围“见行见效津彩绽放”活动网络正能量优秀作品,其中2篇分获年度二、三等奖。“统计培训课件短视频大赛”获全国总工会举办的2024“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网络正能量创新活动“同心圆”优秀参与奖。

严格统计门户网站管理。一是开展信息排查。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及时补齐网站信息缺失内容,开展统计门户网站信息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梳理完善门户网站地图,明确各处室职责划分,下发工作提示,明确工作要求,持续做好门户网站敏感字跟踪,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严格制度落实。开展横向调研,学习借鉴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局队门户网站先进经验,制定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梳理细化信息加载审批流程,明确权限职责划分。

16.加强网络建设管理。一是党组带头学习。巡视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等开展4次集体学习,领学《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重点文章内容,持续提升管网用网的责任担当。二是压实各级责任。局党组每半年听取落实情况汇报,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处室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三是严格审核程序。修订市统计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网络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细化“三审三校”流程,明确拟稿人、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局领导的各层级责任。完善稿件审核小组工作机制,成立多层级信息审核小组,对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四是加强网络防护。采购公文审修软件,在天津统计微信公众号、统计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发布前,增加软件检测环节,对错字错情纰漏等进行全面排查,实现“技防+人防”相结合。开展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网络阵地管理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应急处突能力水平。五是加强警示教育。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网络行为排查,进一步摸清全局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情况,为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打下良好基础。推动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鉴戒反面典型案例,强化“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意识。

推动各区统计局落实网络安全责任。一是深化学习。召开全市统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组织各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传达全国和全市网信办主任会议,以及全国统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二是压实责任。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区统计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及时反馈评价结果,提出改进建议。三是提升能力。建立《新媒体用词不准确问题台账》,对容易出现的错字错情进行整理。利用2024年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视频培训会,围绕新媒体用词不准确、公文审核校对和发现问题等进行培训,共同守牢网络阵地。

17.严防统计数据安全风险隐患。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召开2次数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统计数据安全风险进行研判,梳理应急处置流程,研究数据安全保护相关措施,及时向相关处室发送提示函,加强日常工作和重要节点的经常性提醒。二是加强应急演练。组织统计数据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优化、细化、精准化各环节设置,完善各处室协同配合工作机制,为做好数据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奠定基础。三是完善方案预案。编制五经普管理与应用平台、新机制名录库专项等统计数据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和数据保护方案,并将其作为项目终验重要内容,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流程,严防统计数据失泄密。四是加强定密排查。开展定密工作培训指导,推动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定密工作要求。做好信息系统数据安全风险排查,定期对系统安全情况进行扫描,修复系统漏洞,确保统计数据存储安全。

加大统计数据安全工作推进力度。一是压实数据安全责任。细化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压实数据安全责任,健全月报告数据安全工作机制。把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纳入支部要点,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持续强化数据安全责任意识。依托办公系统,优化完善统计数据提供、处理、销毁等工作流程,厘清各级责任,细化工作分工。二是开展定密排查。结合年度定密事项报备,开展定密工作摸底排查,分类排查对象,确定排查内容,将排查与问题反馈、意见搜集相结合,摸清当前各处室在定密工作中存在的业务薄弱点、知识模糊点、流程不畅点,进一步完善定密管理工作。制定定密工作实务手册(明白纸),对是否定密、如何定密、如何审批等各流程进行详细说明,细化定密工作流程,明确各节点要求,推动各处室全面掌握定密工作要求,提升定密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筑牢“源头”防线。三是加强保密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列入必学内容,结合党的保密红色传统、保密技术防范和警示教育案例,持续提升保密知识技能,提高保密业务素质和能力。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在全体干部中持续形成学法懂法的浓厚氛围。

(五)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深入,层层压实责任”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分析研判。严格落实机关纪委“三转”要求,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8.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反馈以来,先后召开39次局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汇报个人“一岗双责”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分管处室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落实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常态化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重点任务开展支部调研指导。召开全市统计系统机关党建和纪检工作会议,制定实施市统计局创建“四强”党支部、深化模范机关建设的工作方案,每月下发支部工作要点,编印市统计局党支部标准化手册,举办2024年党务工作者提升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推动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全面建设。

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健全述责述廉工作机制,明确述责述廉工作要求,规范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加强述责述廉结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进一步传导。

19.持续推进机关纪委“三转”。修订完善机关纪委工作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形成4方面18项机关纪委工作负面清单,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过紧日子”重要要求、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和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等加强监督,协助直属单位发现廉政风险点,向相关处室提出4条工作建议,并持续跟踪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提升纪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一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每季度召开机关纪委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最新任务要求研究推进机关纪检工作。对照影响制约机关纪委建设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梳理排查,严肃认真开展整改。二是提升履职能力。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参加市级纪检干部工作培训班,召开机关纪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纪检工作制度,围绕强化监督职能、提升专责监督能力开展3次专题研讨,明确纪检监督工作方向,提升纪检监督工作能力。

(六)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还有差距”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落实干部人才制度要求,加强优秀统计人才储备工作,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汇聚干事创业的强大气场。

20.规范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召开党组(扩大)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在深刻领会把握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和明确相关议事事项。

组织各处室、直属单位学习掌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决策方式、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制作“三重一大”事项明白纸,对重点内容进行提示提醒。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党组成员以身作则抓好落实,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把党组工作规则、局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等制度纳入支部工作要点,推动各部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严格执行。

21.加大高层次统计人才培养力度。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从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谋划统计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突出抓好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聚焦统计现代化改革需要,对标先进,多措并举,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先后制定复合型人才培养管理办法、导师管理办法和骨干人才、基层后备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等,持续推进统计专业技术类分类改革,进一步增加人才储备,为统计改革、智慧统计建设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三是加大统计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加强统计高层次人才培养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掌握优秀年轻骨干人才动态,通过招录、遴选等方式,充实年轻统计人才队伍。与高校建立联合培养模式,围绕全国统计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要求,按照“整体安排、超前组织、分类施教、按需选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以跟班学习、专家授课、网络教学等方式,结合导师帮带制度,对高层次人才选拔储备对象开展系列培养工作,以点带面形成辐射引领,推动形成高层次统计人才选拔储备团队。稳步推进青年人才导师和复合型人才导师培养工作。

积极培养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加强轮岗交流。根据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交流轮岗,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多岗位锻炼,提升综合素质,补齐能力短板,巡视以来组织36人进行轮岗交流。二是强化实践锻炼。推动人才“走出去”锻炼,积极推荐优秀骨干人才参加统计建模大赛等各类技能竞赛,2024年参加建模大赛的两支队伍分获二、三等奖。鼓励统计人才参与国家统计局重点工作、统计督察及统计执法检查等重点任务,深入区统计局、驻村帮扶、援藏援疆等基层一线充实锻炼,满足统计现代化改革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通过锻炼,年轻干部解决复杂问题、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本领不断提升。

22.努力营造担当竞进力争上游的氛围。一是积极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应用。将电子台账与日常统计查询、统计数据核查相结合,对首批推广应用企业情况开展摸底调研,并结合各区反馈情况研究制定2024年全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应用工作计划。加强电子统计台账系统建设,根据企业反馈和工作实际需求,与系统开发公司沟通,多次优化、完善企业端和平台端功能。强化应用培训与指导,为各区统计局及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两次举办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专题培训,选派业务骨干赴相关区调研指导企业使用电子统计台账系统,推动多个区面向街镇、园区统计人员开展电子统计台账系统应用专题培训,从7月份开始对进度缓慢的区进行针对性指导。截至2024年底,全市“四上”单位企业均已应用电子统计台账。二是优化提升五经普管理业务平台“智慧化”功能。加强五经普管理业务平台建设,完善平台采集功能,加强金融统计采集,完成制度上平台、报表部署、证书部署等工作;完善平台数据处理和分析应用,优化系统数据流通功能;完善平台培训功能,实现基层统计培训与效果测试网络化;完善平台评价功能,做到数据质量评估在线赋分、在线出结果、实时可查看,实现各区业务综合评价和数据质量评估数字化。积极拓展智慧统计应用场景,通过标记自动汇集12条产业链、数字经济等派生产业统计监测名录,通过部门资料比对、平台化处理开展准限额企业筛查、数据质量控制五色图、金融业重点单位季度调查、数据资产调查等一系列智慧统计应用,深度挖掘分析平台数据资源,持续提升数据处理分析和统计监测服务的智慧化水平。三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处级领导班子,开展正、副处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持续增强处级领导干部队伍整体功能。统筹用好职级职数资源,优化职级层次结构,结合实际开展不同层级职级晋升,持续释放激励示范引导作用。四是激励担当作为。突出重点、亮点工作,在办公系统里增设“季度考核测评”模块,量化考核指标评审,推动工作实绩考准考实。建立“晾晒成绩单”机制,全方位展示“工作实绩”和“亮点工作”。深入开展“比学习,促学习能力提升;比能力,促实践能力提升;比担当,促创新能力提升;比文字,促分析能力提升;比奉献,促先锋作用提升”的“五比五促”活动,通过统计劳动技能竞赛、统计青年说、“学习强国”线下挑战赛、统计分析写作大赛、统计公文写作比武、统计新媒体制作比武、统计培训课件短视频大赛等多种载体,擂台比武亮成绩、创新竞进争一流,在全局大力营造比学习、比能力、比担当、比文字、比奉献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荣誉墙”、人事情况通报、“表扬奖励”专栏、身边先进典型讲述等形式,动态掌握干部的活情况、新变化和口碑评价,全面掌握干部的忠诚度、干净度和担当度,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创先争优。五是健全各区统计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机制。修订各区统计局统计工作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对各区统计局基层基础、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法治四个部分进行量化考核,对出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统计失泄密事件、发生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等予以扣分,按季度反馈、按年度全面评价,促进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丰富智慧统计平台应用场景,提升统计工作效能。一是进一步加强智慧统计建设。完成统计云联网直报地方管理节点项目立项申报,利用五经普管理业务平台项目,提前测试部署地方管理节点程序,使用国家统计局下发的集群版程序实验安装部署到五经普封闭环境,同时开展五经普云版系统部署统计云数据实时回流程序测试。补齐初验中发现的短板,优化数据同步流程,调整综合数据入库功能,推动“大屏”驾驶舱功能的开发,实现应用系统国产化。二是加快统计云联网直报平台应用场景建设。完成五经普核算数据处理、投资项目入库等智慧统计场景,统计数据采集、管理与分析研究的智慧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完成社情民意调查系统升级改造。多渠道了解电话调查平台升级改造的现有技术路线、技术成熟度、改造内容、成本费用等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赴辽宁省、四川省统计局民调中心考察,调研学习全国民调系统升级改造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中心电话调查平台升级改造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硬件软件的招标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工作,顺利完成电话调查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社情民意调查智慧化水平。巡视以来,使用调查系统开展天津市灾后民生保障情况、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愿、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等社情民意调查。

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深入分析干部队伍现状,明确下一步培养措施。动态优化调整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力量分布,提高人岗适配度。

(七)关于“巡视整改常态化机制不健全,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坚决扛紧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逐项查摆、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加强工作调度,将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一体推进,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23.持续深化统计分析质量与市委决策有差距等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一是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召开2次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强化持续抓整改的政治意识,扛紧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二是进一步细化经济结构分析。在各专业处季度常规分析的基础上,聚焦供给和需求两端,针对2024年上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等9个行业,细化分析运行特点和短板问题,并对下阶段运行走势进行预判。三是积极承接国家统计局试点和专题调研任务。开展“两业”融合试点工作、“四链”融合发展状况调查、外贸出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专题调研。四是持续提升统计分析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重要政策效果统计监测分析,开展居民消费侧政策实施评估监测分析,局领导带队到多个重点企业调研钢铁行业经济运行形势,围绕集成电路产业链开展重点企业问卷调查。

积极服务各区开展运行分析。组织各区统计局围绕经济运行情况深入分析,加强预警提示和工作指导,细化各区分析工作和进展情况要求,形成工作闭环,推动分析工作见实效。

24.进一步强化持续整改意识。完成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改革,切实保证统计执法力量。

推动支部持续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一是坚持系统集成整改。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6个工作专班。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始终,按照“三级递进”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147项,逐项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先后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市统计系统巡视整改推进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扩大)会等,强化市区两级联动,提升全员全域抓整改意识。三是定期跟踪推动。局党组每月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判整改效果,于2024年12月组织各支部对落实巡视整改情况开展自查,查缺补漏,彻查彻改,切实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实取得实效。

(八)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和有关整改意见。

派驻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全组会,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通报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推动问题整改保质保量完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做好系统纪检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提升整体监督水平。巡视整改以来,纪检监察组“以点带面”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推动全组工作再上新台阶。

25.持续加强政治监督。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10月12日组织全组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全组人员开展统计领域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压实市统计局党组主体责任。2024年全年共列席40余次党组会,督促党组认真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提前做好会议议程的把关工作,及时提醒市统计局党组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市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李希同志来津调研讲话精神、中纪委及市纪委相关全会精神等相关内容的学习。三是持续推进整改。督促市统计局每月更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台账。截至目前,累计约谈8人次,并就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数据源头质量管控情况等提出工作建议。

提升监督实效。一是提升学习针对性。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2024年12月9日组织全组人员集中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二是提升监督实效。督促市统计局保质保量做好天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数据发布、解读等工作。督促市统计局做好审计转交问题线索查办工作,先后听取工作汇报5次,制发工作提示1份。

26.加强日常监督。一是对有关问题线索开展核查。约谈市统计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详细核查相关规定制定背景、过程及依据,听取整改进度。市统计局已修改相关制度,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同时督促市统计局对类似制度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二是堵塞类似问题漏洞。在党组会上向市统计局党组进行通报提醒,在今后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时,要扎实开展合规性审查。

提升监督“闭环”意识。一是开展全面梳理。认真梳理2023年以来纪检部门向市统计局党组发放的提示函、建议书等,没有新发现未反馈整改结果情况。督促市统计局党组做好此后各类提示函、建议书的整改反馈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后续工作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市统计局制发工作提示,市统计局党组能够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二是以巡视监督推动日常监督。定期听取市统计局巡视整改情况汇报,现场参加2024年9月5日市统计局巡视整改推动会、2024年12月19日巡视整改中期推动会,做好巡视整改嵌入式监督。以审计反馈问题线索查办为切入口,推动市统计局进一步增强问题线索查办意识,形成防治统计造假的震慑力。与市统计局机关纪委召开座谈会,指出监督中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巡视期间没有向我局移交立行立改问题以及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三、集中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认真对标对表中央、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更高要求、更严标准,还有差距和不足:一是局党组在推动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向基层单位和企业延伸上还不够,解决统计执法力量短缺和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理等工作需要持续用力推进。二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统计职能有差距。跟进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成效不够明显,统计改革创新的步伐迈得还不够“快”,多维度、深层次、穿透式开展政策研究和统计分析研究的能力仍不足。三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还有差距。针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内容还不够丰富,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和人员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需要。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

集中整改期内,局党组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扭住主要矛盾,聚焦整改实效,严抓整改落实,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全部见底到位。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确保巡视整改取得良好政治效果。

二是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压实源头数据质量责任和解决执法力量短缺等长期整改任务,建立健全各级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完善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推进联合执法,力推“免罚清单+柔性执法”。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做好2025年统计督察,完善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机制。

三是大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与进一步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结合起来,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合力。聚焦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等,主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职责,真正实现从问题整改的量变到破解主要矛盾的质变。

四是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积极为年轻干部成长成才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推动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促进年轻干部在实践磨砺中脱颖而出。注重精准识别和科学使用人才,用好导师帮带培养制度,分梯次加快培养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用好“晾晒成绩单”制度,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是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把深化巡视整改与落实国家统计局巡视整改要求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统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固化程序要求,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督办,从严从实推动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082186;电子邮箱:stjjjgdw@tj.gov.cn。



中共天津市统计局党组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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