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动态

市教委推进教育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设经验和做法

教育统计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目标任务,不断深化教育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保障。

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设方面,市教委主要采取加强顶层设计、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数据审核、加强数据核查等方式,使教育统计工作制度有依据,队伍有能力,审核有流程,核查有重点,全力保障天津市教育统计数据质量。

一、加强顶层设计,提供教育统计工作遵循依据

一是制定《天津市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19年,为加强天津市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市教委制定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天津市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4年10月,根据《天津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市教育统计工作实际,对《天津市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对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和完善,并重新印发,为各统计单位规范开展教育统计工作提供遵循依据。

二是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教育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印发了《关于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通知》(津教规划函〔2023〕16号),明确各统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承担统计工作的内部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统计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要求依法依规统计,严格数据审核,严格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和本市工作实际,市教委在部署开展年度统计调查工作时,均召开全市部署工作会议,部署会上第一项内容即组织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依法统计。以2024年为例,9月24日市教委召开年度统计工作部署会,会议第一项内容即强调“依法统计,防范统计造假”,组织参会人员共同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明确统计工作“干什么”、“怎么干”,什么“不能干”。2024年12月,专门组织召开教育系统新修改《统计法》培训讲座,各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科研院所、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和相关处室分管负责同志参训。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育统计人员工作能力

一是统计人员培训常态化。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教育系统统计人员开展普法和业务培训。在线上培训方面,根据教育部“统计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自2017年以来,市教委利用教育部和复旦大学共同开发的在线培训平台,坚持每年开展在线培训。在线培训不仅能够较为全面系统地向参训学员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统计的意识,还有统计专家专门录制的课程,逐表逐指标对统计内容进行讲解,对易错内容进行重点提示。遇到统计报表制度重大改革年份,市教委要求教育系统统计工作人员全员参训,常规年份要求两年内新上岗从事教育统计的工作人员参训。通过开展在线培训,学员实现了基础统计工作知识的“扫盲”,节省了在基础问题和操作上的大量咨询时间。天津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000余所,2017年至今,已有约9000人次参训,实现统计人员在线培训全覆盖。在线下培训方面,市教委实行“国家—市—区—校”四级培训。第一层级,市教委分管负责同志和统计部门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参加全国培训,系统掌握年度报表制度修订内容和所有指标解释及填报口径;第二层级,市教委对各区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进行培训,传达教育部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详细讲解统计报表指标,明确天津市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第三层级,各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归口统计学校进行培训和工作部署;第四层级,各级各类学校负责教育统计的部门组织在本校内开展统计培训和工作部署。通过上述四级培训,市教委确保了把国家的部署要求传达到最基层统计单位,让最基层统计人员也能够准确掌握每个统计指标的内涵和填报方法等要求,熟练掌握系统软件操作流程,高质量完成统计工作。

二是组建教育统计专家库。为充分发挥各级教育统计骨干人员在统计调查、分析、核查、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天津市教育统计工作水平,市教委在各区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推荐的基础上,遴选组建天津市教育统计专家库。入库专家参与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教育统计人员培训、全市教育统计分析与研究等工作,并向全市各级教育行政机构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带动全市教育统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2024年,教育部组建全国教育统计专家库,首批入库核心专家仅有8人,其中1人为天津市骨干专家。

三是经常性组织经验交流。经常性组织各区教育局或各有关高校开展统计工作经验交流会,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开发区级和校级优秀统计工作典型案例,在年度统计工作部署会上进行交流展示。教育部对天津市教育统计工作高度认可,2023年天津市报送的《制度引领、培训提升、交流互助,打造坚实统计队伍》典型案例,2024年市教委向教育部推荐的蓟州区教育局《规范统计工作流程 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典型案例,均在教育部规建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向全国推广,充分展示了天津教育统计的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数据审核,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一是严格执行统计数据审核“四步走”流程。在数据审核工作中,市教委严格执行“统计单位和区教育局自查——市教委预审——市级专家集中审核——市教委业务处室复核”的四步走流程。

第一步,各统计单位完成数据填报后,要利用系统自带校验工具,结合本单位基础台账,对本单位数据质量进行自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各区要对本辖区归口统计学校进行数据汇总后自查再上报市教委。各基层学校数据上报前要通过校长办公会等形式的审议,各区教育局数据上报前要经过各业务科室的联审并通过局长办公会的审议。

第二步,市教委对各区教育局和各高校上报的数据进行预审,对存疑数据要求各单位核实确认,减少错报误报。

第三步,以天津市教育统计专家库为依托,组织各级教育统计专家对各统计单位上报数据进行集中审核,主要采取数据两年对比、核心指标变动异常监测、重点指标奇异值监测、办学资源指标TOP值监测等方式对各级各类学校(机构)基表数据和综表数据进行审核,同时对全市近万条经验校验说明逐条进行审核,提出修订核实意见,要求各单位对相关疑似问题进行核实,对错填错报数据进行修正,努力降低数据误差、提高数据质量。

第四步,请委内相关业务处室结合已掌握的行政数据协助审核天津市综表数据。对各业务处室提出的业务数据与统计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市教委立刻进行分区分学校比对,要求差距较大的区和高校对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对错填错报数据进行修正。对统计数据确认无误的,统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掌握差距存在的原因,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审核完成的年度数据通过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年度数据在经过“四步走”流程的严格审核后,市教委将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及重点数据成果提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报教育部进行全国汇总审核。

四、加强数据核查,进一步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积极认真接受教育部对天津市的数据核查。2018年和2020年,教育部专家组对天津市开展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工作。在两次实地核查的过程中,教育部专家组均对天津市统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18年,教育部专家组认为天津市在教育统计工作管理上形成了严密组织、严格规范、严查数据的“三严”工作作风,有效保证了统计数据质量,具有工作基础扎实、支撑台账详实、统计数据真实的“三实”特点。2020年,教育部专家组认为天津市在统计管理工作中继续发扬“三严”工作作风,进一步形成了“顶层有制度、工作有部署、核查有规划、经验有交流、数据有分析、过程有记录”的天津教育统计工作新局面,有效保证了统计数据质量。同时专家组也反馈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教委均按照要求认真整改,进一步提升了天津市教育统计工作水平。

二是组织本市专家对天津市有关区和学校进行实地核查。市教委每年会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对某个专项指标进行全面核查,或抽取部分统计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例如2013年市教委对各级各类学校按照10%的抽样比例进行核查,而2014年是对所有学校的“专任教师数”进行专项核查,2016年则专门对两个区教育局的“在校生数”进行核查,2018年和2020年将本市核查与教育部核查相结合,2023年对宁河区教育局进行全面核查等等。根据每年教育部部署的工作重点不同,市教委的核查方式和核查重点也发生改变。2025年市教委计划选取部分区教育局和部分高校进行全面核查。每次核查,市教委会当场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对如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出针对性建议,达到了“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效果。

三是要求各区教育局对本辖区归口统计学校进行核查。《天津市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明确要求各区教育局建立教育统计数据抽查制度,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对所辖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报送的教育统计数据进行核查。各区教育局均落实该要求,对本辖区相关学校进行抽查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教委。市教委对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工作提示,统一数据填报口径。

通过开展上述工作,市教委建立了顶层制度,加强了队伍建设,规范了审核流程,开展了数据核查,这些举措都有效保障了天津市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教委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各区、各高校切实做好统计工作各环节工作,促进天津市教育统计工作制度更加健全,流程更加规范,数据更加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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