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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普办组织四经普交通运输业登记工作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3月1日,市经普办组织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交通运输业登记工作培训。市交通运输委、各区经普办、各区运管(交通)局及相关运输企业参加培训。  

会上,市经普办有关负责同志传达了国务院经普办有关工作要求,指出交通运输业个体经营户的普查登记工作存在流动性强、缺乏财务资料、难以取得真实数据、配合程度差等难点,需要各相关单位通力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攻克难关。  

会议围绕四方面对交通运输业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进行部署,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普查工作的全面、真实、准确,维护党中央权威,诠释对党忠诚;二是树牢依法统计的意识和理念,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天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普查和登记工作;三是工作组织安排要周密、科学,合理把控工作节奏,确保规范、高效完成好普查工作;四是加强部门间合作,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于在普查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经普办反馈,敦促四大客运出租公司协助做好个体运输户登记工作。  

    会上,各单位针对交通运输业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相关区经普办与重点企业进行了工作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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