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失业率与登记失业率
目前,衡量失业情况的指标有两个,即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国家统计局开展的是调查失业率统计,人社部统计的是城镇登记失业率。
调查失业率是通过劳动力调查取得的。劳动力调查是世界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抽样调查,在全国范围内抽取一定数据的住户作为调查样本,通过定期派调查员入户访问的方式,收集这些住户成员的有关信息,从而得到就业人口、失业人口和非劳动力人口数据。所谓调查失业率,就是通过劳动力调查得到的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数据计算得到的。我国劳动力调查使用了国际通行的就业、失业定义(即ILO标准)。
调查失业率与人社部的登记失业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数据来源不同,前者的失业人口数据来自于劳动力调查,而后者的失业人口数据来自于政府就业管理部门行政记录;
二是失业人口的指标定义不同,前者采用国际劳工组织(ILO)的失业标准,后者是指16岁至退休年龄内,没有工作而想工作,并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
三是统计范围不同,前者按照常住人口统计(既包括城镇本地人,也包括外来的常住人口),后者是有本地非农户籍的人员。
由于城镇登记失业率难以全面反映城镇失业状况,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中,已经在考虑将全国月度城镇调查失业率纳入发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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