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2022年全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2022年11月22日至25日,天津市统计局2022年第4统计督察组对北辰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按照督察工作安排,天津市统计局于2023年3月6日向北辰区委、区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北辰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天津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统计工作较好地服务北辰经济社会发展。
督察发现,北辰区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传达学习《意见》《办法》《实施意见》不及时、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统计工作不够有力。二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部分统计违法案件存在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案件警示教育不够到位。三是区统计局班子成员配备不到位,部分部门执行统计制度不够严格,基层统计执法能力不足。四是一些被检查企业统计数据存在不同程度失实。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北辰区委、区政府。
督察组向北辰区委、区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严格依纪依法问责追责,及时通报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三是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天津市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