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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统计局2025年第2统计督察组向津南区反馈统计督察“回头看”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按照2025年全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天津市统计局2025年第2统计督察组于2025915日至18日对津南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按照督察工作安排,现将督察意见反馈如下。

督察认为,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以来,津南区委、区政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及任务清单,通过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建立监督协同机制、开展专项纠治等举措推进整改,在贯彻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执行国家统计政令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督察发现,津南区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统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充分,组织领导仍需加强,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我市系列文件不到位,宣传学习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统计督察整改任务认识不足,统计工作综合排名靠后。二是常规统计督察整改组织推动不够有力,整改措施制定精细化程度不高,部分成员单位未建立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整改措施未落实或成效不佳,通报学习和典型案例鉴戒存在短板。三是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政令贯彻执行问题未有效解决,违规提供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执法检查工作质量不高,五经普两员经费发放不及时,基层统计力量不均衡、专业能力不足,对第三方机构监管不到位。

督察组向津南区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加大统计重要精神和文件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全覆盖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完善监督协同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和统计诚信建设,推动问题全面整改。三是规范履职行为,健全完善统计相关制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天津市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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