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按照2025年全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2025年9月22日至25日,天津市统计局2025年第4统计督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委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按照督察工作安排,现将督察意见反馈如下。
督察认为,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重要统计文件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明确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专项纠治和数据核查工作,有效提升了统计报送及时率和准确性,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数据支撑和统计保障。
督察发现,市卫生健康委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贯彻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不全面深入,系统内传达学习力度不足,部分单位和人员未组织参与相关学习,对重要统计文件和法律法规了解不清。二是统计工作合力未形成,归口管理部门与相关单位职能定位不清,沟通指导不力,基层统计力量薄弱、流动性大,业务培训质量不高,数据开发利用不足。三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不健全,未明确委机关统计工作职责,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国家统计督察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四是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存在偏差,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自查工作质量不高,数据核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督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推动系统内再学习再深化,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统计工作合力。二是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各级统计工作职责,建立全覆盖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加强数据开发利用,提升统计服务效能。三是规范履职行为,强化业务指导与培训,优化统计队伍配置,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落实数据共享规定。四是加强统计监督,健全完善统计管理制度,加大基层培训和数据核查力度,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营造良好统计生态。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天津市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