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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蓟州区统计局局长 黄兆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实施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履行好新形势下党中央赋予统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与使命,要知敬畏,守底线,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为推动蓟州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一、积极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基础

全面学习宣传、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履行统计职责的根本保障。

(一)抓“关键少数”

抓“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分别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进行统计法治内容专题宣讲。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2019年以来,在党校培训会上多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二)抓“关键内容”

抓关键内容开展普法教育。2020年以来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统计法》和《选编》作为普法教育重点,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于重点部门、重点人员主动送法上门。2020年,蓟州区统计局邀请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进行《选编》专题宣讲。2020年蓟州区统计局组成以党组成员为组长的宣讲组面向全区9个重点部门、27个街镇乡和开发区管委会共计700余人开展《选编》宣讲。

(三)抓“关键节点”

抓关键节点扩大普法覆盖范围。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主题活动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面向社会、面向调查对象进行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让统计宣传常见常新,让统计法深入人心,拓展统计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营造良好的统计社会氛围。

二、加大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夯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层基础

政府统计机关和工作人员不仅是统计法和政府统计调查的执行者,更是统计法和政府统计调查的执法监督者,不仅自身要严格守法、做到依法统计,还要监督统计活动的其他参与方严格依法履行义务,及时发现和纠正统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到依法治统。这就要求统计人员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要求统计机构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强化教育培训,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考核制度,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2020年蓟州区统计局与蓟州区纪委监委联合印发建立《蓟州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实施办法》,从工作职责、移送程序、处理要求和时限等方面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进行了规范,为及时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0年建立并不断完善《蓟州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充分利用专题讲座、党员学习日等形式,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内容的学习,切实提升统计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能力,在全局上下努力形成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风尚。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实践基础

多管齐下,发挥统计执法“震慑力”。统计执法是树立统计法权威,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双随机”执法检查作用,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监督检查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情况,有效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严格按照规定认定统计失信企业并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违法处罚信息、企业失信信息公示力度,消除调查对象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侥幸心理。对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统计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查到底,加大对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统计违法案件涉及的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决不手软。2020年以来共对68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

四、推进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提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制度基础

《意见》明确要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必须建立健全体系,明确责任。这对遵循统计工作规律,提高数据真实性,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服务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和管理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020年蓟州区建立了《蓟州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包括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在内的9个部门也相继建立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2020年建立《蓟州区统计局机关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确立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通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各项统计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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