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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召开统计诚信建设“十四五”中期推动会暨统计诚信建设培训会

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深化我市统计诚信建设,5月16日,市统计局召开统计诚信建设“十四五”中期推动会暨统计诚信建设培训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卫东出席并讲话,各处室负责人、各区统计局分管统计诚信建设工作的局领导及诚信建设联络员参加会议。

宋卫东同志指出,过去的一年,我市统计诚信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统计信用信息基础工作更加扎实,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更加深入,全市2万余家已作出统计信用承诺,我市统计承诺实践创新获评国家优秀案例,诚信统计氛围更加浓厚。但也要看到,诚信监测指标的变化给我们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同时,在推动天津统计诚信建设过程中,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面临着一些困难,顶层设计还不完善,“承诺—践诺”的闭环还没有完全形成,诚信相关的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区、部门对统计诚信建设的重视程度和应用意识还不够。

宋卫东同志要求,要明晰形势,立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局来推动统计诚信建设工作。要结合实际,更加透彻地领会党中央有关诚信建设、有关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统计诚信建设向纵深开展。要理解要求,深入了解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指标的变化。要扎实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都要行动起来,每个处室每年至少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1篇诚信动态信息;个别工作难点要有突破,选取部分区开展统计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试点,选取个别专业开展企业信用分级分类试点;将统计信用承诺做成我市统计诚信建设的示范品牌,以区为单位,以“找增量,查存量”为基本思路,形成台账。

宋卫东同志强调,加强诚信建设,既是政治任务,也是长期工程,要凝聚合力,持续推进,久久为功,结合“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诚信建设的安排,抓实抓细各项重点工作,共同“筑牢统计诚信之基”。

会上,南开大学王瑞雪副教授对《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进行了解读;法规处处长李成龙同志领学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所涉失实数据改正办法》;南开局、河北局、静海局分别围绕统计诚信宣传、统计信用承诺和统计人员信用档案的建立分享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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