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科学总结,为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场国家治理变革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指明了发展方向。统计法治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延伸,新时代的统计人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懈怠,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动摇,始终捍卫统计法律法规权威不放松,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守护好统计数据源头数据质量,以高质量统计调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统计数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温度计”和“晴雨表”,只有真实的统计数据,才能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不仅严重践踏统计法,干扰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更加破坏党和政府公信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指示批示,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磅文件,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
宝坻区统计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压实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完善统计法治工作机制,建立《宝坻区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增强“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夯实统计人员统计法律底线,坚守统计职业道德的长期性、持久性,增强抵御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意识。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守护数据质量生命线。
二、履行法定职责,构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生态。
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防范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关于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每季度收集各街镇、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的干预台账,及时汇总上报,按年度将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进行报告。公布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方式,并在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过程中,向企业了解报送统计数据是否受到干预。全面落实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制度,规范和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及时进行审批项目公示,2017年以来,共审批统计调查项目2个。多频次开展非法调查项目排查,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询问企业是否被要求报送过无法定标识的统计调查表,近年,查出非法调查项目2个,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多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工作。
不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实现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区委组织部、区统计局共同建立了长效机制,每年将统计法纳入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至今已开展5次。二是分层次抓重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区统计局坚持逢会必讲法,充分利用各种培训会的机会,加强对街镇、园区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统计法治宣讲,年均受众2500人次。每年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为契机,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统计法,累计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2021年宝坻区统计局作为天津市统计系统“七五”普法典型被市统计局通报表彰。
三、配齐基层力量,提高统计员业务水平,规范源头数据质量。
针对基层统计力量不足、基层统计薄弱等问题,2021年招聘56名专职统计员充实到各街镇园区,加强了基层统计力量,并在2023年进行了补充招聘。经常性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专业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职业道德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结合市统计局“深化筑基工程 提升数据质量”专项行动,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的主体责任,推进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制定完善了一批统计制度,包括《天津市宝坻区统计局质量保证准则》《天津市宝坻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天津市宝坻区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方案》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统计制度体系建设,用制度规范数据生产各个环节的工作,以建章立制形式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四、增强法治力量,提升执法效果,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
充分动员局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目前我局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达到9名。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常态化推进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2018年以来,共执法检查企业185家,行政处罚21家,罚款17.6万元,责令改正34家。通过近年执法检查活动,让违法者真正付出成本,在全区范围内树立统计权威,为依法统计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五、推动贯通协同,增强监督效能,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权。宝坻区统计局立足统计监督职权,强化与相关单位贯通协调,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衔接顺畅、协调高效,2021年与区纪委监委建立了《关于在查办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2023年与区审计局建立《宝坻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下一步,宝坻区统计局将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切实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