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要求。统计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政府宏观调控与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依据。党中央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落实需要扎实可靠的统计调查数据资料作为支撑,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各级统计工作者都要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自觉用统计法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牢牢守住依法统计底线,加大源头数据审核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出一系列重大判断,进行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指引和推动新时代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为新征程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了根本保证。
统计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清醒地认识到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是统计业务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要以如履薄冰的高度敬业态度,胸怀国之大者,做好统计工作,以统计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维护党中央权威,诠释对党的忠诚。
二、采取多维度法治宣传形式,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要做到人人守法,先要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敬法。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的宣传,是做好统计法治建设的前提。
(一)构建多维度宣传格局
1.结合工作搞宣传、提升质效。一是借助统计年报培训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利用统计年报培训时机,采取“线上+线下”的培训方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视频培训会议6次,1373人次参加。二是利用执法检查开展普法宣传。借助统计执法检查,开展面对面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执法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进行宣讲解读,通过法治宣传使基层统计人员持续提升法治意识,为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基础。
2.走进社区搞宣传,夯实基础。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社区,持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区统计局会同华明街道惠泽社区和茗润轩社区,开展以“法治宣传进社区 统计普法入人心”为主题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统计法单行本、统计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让社区居民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引导社区居民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人员向社区居民详细介绍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就大家关心的,与大家息息相关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解答了居民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居民的法治观念,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
3.开展活动搞宣传,提升效果。区统计局会同东丽调查队、华明街道和华明高新区,在华明广场举办东丽区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区统计局主要领导向参加宣传活动的居民,介绍统计开放日和五经普相关知识,发送宣传材料300余份,东丽电视台全程进行了采访,并在东丽新闻栏目进行播放,活动信息在学习强国-东丽学习平台登载,通过宣传营造了关心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多层面宣传力度
1.聚焦“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宣传学习力度。2023年,区统计局积极推动东丽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各街道园区、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统计造假相关文件精神,采取传达学习、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学习49次,585人次参加。成员单位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行了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要求统计部门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用真实准确客观的统计数据反映东丽区高质量发展成果。
2.聚焦“关键人群”,加强统计干部宣传学习力度。区统计局第四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区统计局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区统计局组织街道(园区)统计人员,开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专题学习。持续提升“关键人员”法治意识,为高质量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基础。
3.聚焦“关键主体”,加强普法宣传学习力度。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宣传学习力度,持续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为高质量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多措并举,严把数据质量关
2023年以来,区统计局把抓统计数据质量作为中心工作,通过依法治统来谋划统计思路、凝聚统计力量、夯实统计基础、推动工作创新。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格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要求,不断强化基层企业特别是“四上”企业统计法律和业务培训,实现基础工作全覆盖,为夯实数据源头、切实提高数据质量打好基础。严格进行数据质量监控,严格把牢“两个关口”:即数据“收集关”和“产出关”,并实行全程的监督管理,保证数据采集、加工、生产过程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统计数据核查。认真贯彻落实源头数据核查办法,持续扩大统计数据核查覆盖面,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报表中出现异常和迟报企业作为核查重点。按照统计数据核查要求,逐个指标对企业报送的统计数据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改正,全面提升我区统计数据质量。2023年对279余家“四上”企业和项目进行统计数据核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创造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监督意见》要求,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近两年来,区统计局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2023年对31家“四上”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3家企业给与责令改正,对1家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企业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在相关统计工作会上进行通报。
四、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发挥统计监督效能
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促进作用,实现贯通协同,增强监督合力。区统计局已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和区审计局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形成纪检监察监督、区委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之间有机贯通,相互配合,扎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笼子,发挥国家监督的利剑作用,为高质量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加强会商联络,明确联络人员。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会商机制,明确双方联络人员,加强沟通协作,确保信息沟通及时、顺畅,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当前涉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线索,遇重大问题临时召开会议研究商讨。
2.加强信息沟通,确定信息互通机制。建立协同配合机制,确定信息互通机制,通过会议、书面、电话等方式进行协同配合机制的结果反馈,第一时间进行沟通反馈,及时得到有效处理。
3.加强线索移送,明确移送相关事宜。明确线索移送形式、内容等相关事宜,对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反馈的问题线索,区统计局成立调查组,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并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区统计局在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移送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和区审计局,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和区审计局及时将调查情况反馈区统计局。
五、提升统计分析能力,加强预警监测,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对统计分析的重视度越来越高,对统计工作的质量和实效要求越来越高。高质量发展对统计监测预警能力和统计综合分析能力的要求在提升,群众通过数据看发展、感受发展的现实需求对统计精准解读能力的要求在提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统计工作者只有不断提高统计分析能力,善于运用政治眼光分析经济运行变化,找准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的重心,全面系统做好统计监测和深度分析,才能更好发挥统计服务决策作用,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意见建议。
面向街道园区、经济部门、基层统计工作者先后开展“构建统计思维 服务经济发展”“把握国民经济核算方法 服务区域经济运行”专题培训。编印与发放《统计月报》9期,调整充实环城五区主要经济指标,提高决策参考性,截止目前已编印9期。积极撰写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共编撰统计工作动态信息36期,分析和统计专报42期,区领导批示6篇。
全区统计系统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落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落实东丽区“十项三年行动计划”和“四项攻坚任务”,提供统计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