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东区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市统计局的工作要求,围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完备的统计法律规范体系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下,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就统计法治领域关键性、体制性、长远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统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局党组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大力推进干部学法用法,逢会必宣法讲法,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阐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市、区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精神,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强化统筹指导,压实各级责任。严格执行“一规划两纲要”,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
河东区统计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大对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高压态势。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行动部署。按照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刀刃向内,研究制定《河东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坚决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积极开展数据质量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区各街道对房地产开发、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等各类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共计1428件次,针对自查发现问题开展专项核查97件次,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实落细,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年初研究制定《河东区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抽调专业骨干组成检查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统计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执法检查30家,覆盖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限上批发零售业等9个统计专业,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及统计行政处罚裁量严格适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要求和《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法治权威性。执法检查过程中,将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指令报数,代填代报、“数据寻租”等内容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通过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力争做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以执法促普法。
3.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着力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统筹衔接,与区纪委监委建立了《关于落实纪检监察监督和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落实由区纪委监委牵头的“河东区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联席会议机制”。与区委巡察办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发挥统计专业优势,主动靠前沟通,进一步提高巡察监督效果。与区审计局形成了《关于建立河东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区财政局形成了《河东区关于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举措》,同向发力,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深入普法宣传,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统计环境
2023年是《统计法》颁布4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进入中期之年。我局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引导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1.紧盯“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防范意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传达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在全区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到了普法宣传全覆盖。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并列入党校主题班,教学计划,对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教学培训。组织召开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全局干部大会,通过警示教育、案例通报、以案释法等方式让全局干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思维。
2.强化警示教育,树牢统计人员法治观念。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的必学必讲内容,充分利用统计培训会、年报会等载体,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信用建设列入必讲内容,增强统计人员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督促全局干部通过学习强国、网上学法用法、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选学和自学统计法律知识,扩大学习范围,丰富学习内容,将统计法治观念践行在业务工作中,提升全局干部综合法治素养。进一步加大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充分认识统计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注重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通过观看警示教育,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身边人身边事,以案释法,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
3.抓住重要时点,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按照“逢训必讲法,讲法必讲罚”原则,坚持做到“统计工作开展到哪里,普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对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全覆盖宣讲,通过培训宣法、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等方式,向企业面对面开展宣传,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与社区居委会联合开展贴近群众的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将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法漫画、统计宣传信息、警示教育案例发布到新媒体平台。制作视频短片,讲清统计法规和统计诚信对工作生活的重大影响,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让依法统计深入基层。
四、保障依法普查,高质量做好“五经普”工作
为抓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我局紧扣坚持依法普查、狠抓数据质量、注重宣传引导“三要求”,确保“五经普”依法开展。
1.坚持依法普查。严格遵守《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规定,通过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能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2.狠抓数据质量。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区街两级统计力量,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全区13个街道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查。我局建立了分组包联街道制度,全局干部下沉街道社区督促指导清查工作开展,每日通报各街道工作进度,每周调度清查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提供法治保障,提高清查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3.注重宣传引导。运用好各类宣传载体,围绕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知晓率的宣传目标,突出宣传方式,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等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和有关职能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全区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统计法治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记“国之大者”,坚决落实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努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在统计法治建设新征程上实现新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