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机关名称 | 抽查比例或抽查数量 | 抽查大类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计划时间自 | 抽查计划时间至 |
1 | 2024年度统计数据质量抽查计划 | 天津市统计局 |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查260家 | 日常统计调查 |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四)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五)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六)地方和部门执行遵守统计法情况; (七)地方和部门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情况; (八)地方和部门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行政管理制度情况。 |
全市上报2023年度统计数据的“一套表”单位 | 2024年4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 | 2024年度涉外调查专项抽查计划 | 天津市统计局 |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查8家 | 涉外统计调查 | (一)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具备资格条件情况; (二)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调查项目开展情况; (三)涉外社会调查项目报批与执行情况; (四)涉外统计调查机构遵守统计法及涉外统计调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 |
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经营范围包含“涉外调查”“市场调查”“社会调查”等字样的市场主体 | 2024年2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3 | 天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抽查计划 | 天津市统计局 |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查260家(抽查企业与2024年度统计数据质量抽查计划重合) | 重大国家统计调查 | 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天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 天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范围与全市上报2023年度统计数据的“一套表”单位重合) | 2024年4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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