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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改革四十年 继承艰辛成果丰硕
——天津改革开放40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九
1978年以来,中国的“渐进式”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为天津的发展带来了历史机遇,天津GDP 总量从1978年的82.65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8595.3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增长速度达11.1%。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是各个领域的物价改革稳步推进、逐步放开,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一定价机制逐步转变为由市场供求关系确定的市场经济定价机制。我市物价总水平也由过去的大起大落逐步转变为低通胀、温和运行的新常态。
一、改革开放以来总体价格形势回顾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与价格改革的进程,天津物价总水平(1994年之前为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之后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了648.7%,年平均上涨5.1%。1991-1995年,天津经历过严重的通货膨胀,物价总水平涨幅连续超过10%,最高的年份达到24%。随着市场经济定价机制的逐步完善,2000年之后,天津CPI一直保持比较平稳的运行态势,直到2007-2011年间,CPI又经历了一个小型过山车式的波动,随后直到2017年,进入平稳运行期。(见图一)
图一: 1979-2017年天津物价指数变动情况
二、计划价格体制时期(1978-1992年初)
这一时期的价格改革可以概括为“调放结合”,具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初期(1979-1984年),以计划定价为手段建立合理价格体系,以调为主,以放为辅
六年间天津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上涨了10.56%,平均每年上涨1.7%。1979年,全国统一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同时提高猪肉、禽类、水产品、蔬菜等8种主要副食品的收购价格与零售价格,导致1980年天津市城市职工生活费用总水平上涨5.1%。1981年提高烟酒零售价格,当年烟酒茶价格上涨4.1%,1982年上涨20.4%。1983年提高棉布、书报杂志的价格,当年衣着价格由降转升。在价格调整的同时,为了不影响职工的生活水平,政府对职工每人每月发放5元的副食品价格补贴。
表1: 1979-1984年主要类价格指数 (以上年同期为100)
年份 |
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
食品 |
衣着 |
文化娱乐用品 |
药及医疗用品 |
服务项目 |
1979 |
101.0 |
102.4 |
99.4 |
102.5 |
100.9 |
100.2 |
1980 |
105.1 |
107.6 |
100.6 |
100.3 |
101.2 |
100.5 |
1981 |
101.3 |
102.0 |
100.0 |
100.2 |
98.9 |
99.4 |
1982 |
100.5 |
103.0 |
97.6 |
100.0 |
100.2 |
100.0 |
1983 |
100.5 |
102.6 |
100.6 |
98.5 |
102.0 |
100.0 |
1984 |
101.8 |
102.2 |
101.0 |
99.7 |
107.9 |
102.3 |
这一阶段的价格改革正处于探索性阶段,主要侧重于理顺价格结构,使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得到了初步调整,为价格形成机制的转换奠定了基础。
(二)第二阶段:1985-1988年,以放开价格管理权限为主,价格改革全面展开,价格涨幅较高
在这期间,天津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连连攀升,上涨了50.8%,年平均上涨10.9%。1985年国家进一步放开猪肉、水产品、家禽、鲜菜等鲜活食品价格,当年食品价格上涨19.7%。同年为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国家正式启动医疗改革,放权让利,促使医疗机构逐步实现市场化;1988年国家进一步推动医疗改革,调整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鼓励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行“以副补主”,1985年、1988年和1989年天津药及医疗用品价格分别上涨8.9%、24.1%和24.7%。1986年至1987年,小商品价格全面放开,包括自行车、黑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1988年,国家继续扩大价格放开范围,包括副食品和工业品,当年8月波及全国的抢购风潮也影响到我市,市政府为了控制物价上涨,通过增加财政补贴、商业让利、企业强帮弱等措施稳定市场,全年用于猪肉补贴2.3亿元,鸡蛋补贴6215万元,蔬菜补贴7300万元,牛奶补贴1000万元。
表2: 1985-1988年主要类价格指数 (以上年同期为100)
年份 |
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
食品 |
衣着 |
文化娱乐用品 |
药及医疗用品 |
服务项目 |
1985 |
113.1 |
119.7 |
100.5 |
99.7 |
108.9 |
102.7 |
1986 |
106.8 |
109.0 |
105.7 |
101.0 |
101.1 |
101.6 |
1987 |
106.8 |
108.3 |
105.9 |
103.0 |
102.5 |
106.1 |
1988 |
116.9 |
118.7 |
120.5 |
117.1 |
124.1 |
105.1 |
这一阶段,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多数商品的比价渐趋合理,对促进生产发展、活跃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长期以来抑制性的通货膨胀在需求的拉动下很快释放出来,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第三阶段:1989-1991年,三年的治理整顿,“管、调、放”相结合,抑制了过高的物价涨势
在这期间,天津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上涨了30.2%,年平均上涨9.3%。1989年,我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放慢价格改革的步伐,以抑制通货膨胀、稳定市场物价为主。1990年,天津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仅上涨3.0%,涨幅大幅回落。
表3: 1989-1991年主要类价格指数 (以上年同期为100)
年份 |
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
食品 |
衣着 |
文化娱乐用品 |
药及医疗用品 |
服务项目 |
1989 |
114.70 |
111.2 |
123.4 |
115.8 |
124.7 |
109.4 |
1990 |
103.00 |
101.0 |
110.6 |
95.8 |
107.8 |
106.5 |
1991 |
110.20 |
111.1 |
106.0 |
91.3 |
103.7 |
137.9 |
三、创建和完善市场价格体制时期(1992年至今)
这一时期的价格改革放弃了原来的“计划体制”,开始转向建立和完善市场价格体制,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92-1996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确立,价格改革全面展开,物价涨势偏高
五年间,天津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1994年正式编制)上涨了104.2%,年平均上涨15.5%。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天津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步伐,六年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69%,年平均增长24.5%,进入全国发展较快地区的行列。伴随着经济的增长,价格领域的改革也全面铺开:1992年天津调高房租价格,并上调了粮食、和制品、牛奶、自来水、民用煤和燃气价格,放开了鲜菜、猪牛羊肉价格。1993年又放开了粮油、牛奶价格,并相继调整了民用水、民用电价格,提高学杂费收费标准。1994年提高部分报纸、杂志价格,放开了托幼园所的收费标准。1995年天津继续提高住房租金,调整了食盐价格,提高了铁路客运价格,同时给职工每人每月增发12元的价格津贴。1996年提高了民用水、食盐价格,调整了民用电、民用煤、燃气价格,以及公交票价、学杂费标准等。
表4: 1992-1996年主要类价格指数 (以上年同期为100)
年份 |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994年正式编制) |
食品 |
衣着 |
医疗保健 |
居住 |
服务项目 |
1992 |
111.40 |
113.4 |
105.5 |
—— |
—— |
133.1 |
1993 |
117.60 |
116.7 |
108.4 |
—— |
—— |
147.3 |
1994 |
124.00 |
128.5 |
110.0 |
121.9 |
109.1 |
158.4 |
1995 |
115.30 |
121.5 |
107.2 |
115.5 |
116.0 |
112.8 |
1996 |
109.00 |
106.7 |
104.8 |
106.6 |
137.1 |
117.4 |
这一阶段,价格改革的调放力度较大、范围较广,对于解决价格矛盾,改善不合理的价格结构,促进生产发展市场繁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初步建立。
(二)第二阶段:1997-2006年,价格改革进入巩固阶段,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日趋完善,物价波动进入平稳期
这一时期,天津CPI低位运行,十年间总水平仅上涨8.4%,年平均上涨0.8%。1998-2000年,受亚洲金融危机波及,需求疲软,加上食品市场供应充裕,粮食价格连连下降,天津居民消费价格处于低迷状态,通缩特征明显。
随着天津“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类农贸批发市场建设日臻完善,这一时期,天津食品价格保持平稳运行。2003年开始的食品价格新一轮上涨周期源于粮食价格的上涨,非典时期的疫情对肉禽蛋等食品供应的影响,以及农业的结构性调整。
这一时期,市政府为疏导价格矛盾、理顺价格机制、减轻财政负担,结合国内国际宏观经济形势,经过充分调研、多方论证,陆续调高民用水、民用电、住房租金、燃料等价格,天津居住价格连续上涨,年平均上涨5.5%。
1998年,《价格法》正式实施,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我市价格改革不断向深入推进,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2002年,天津市政府首次发布了政府定价目录,共计127项。
表5: 1997-2006年主要类价格指数 (以上年同期为100)
年份 |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食品 |
医疗保健 |
居住 |
服务项目 |
1997 |
103.10 |
102.1 |
101.4 |
118.4 |
105.1 |
1998 |
99.50 |
97.7 |
94.2 |
104.3 |
112.5 |
1999 |
98.90 |
95.8 |
102.2 |
101.4 |
115.0 |
2000 |
99.60 |
98.0 |
99.7 |
104.3 |
111.6 |
2001 |
101.20 |
100.8 |
101.5 |
106.4 |
110.2 |
2002 |
99.60 |
99.3 |
102.6 |
103.7 |
104.4 |
2003 |
101.00 |
103.3 |
92.1 |
101.7 |
107.8 |
2004 |
102.30 |
109.9 |
91.6 |
103.6 |
100.3 |
2005 |
101.50 |
103.4 |
97.6 |
106.7 |
101.6 |
2006 |
101.50 |
102.7 |
101.5 |
104.4 |
101.5 |
这一阶段,伴随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价格放开带来的商品短缺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市场供求平衡使价格变化趋于稳定,物价稳定运行在一位数时代。
(三)第三阶段:2007-2011年,国际物价的传导影响日益深远,价格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区”,价格改革以宏观调控为主
这一时期,天津CPI经历两个通胀周期,总水平上涨18.0%,年平均上涨3.4%。从影响程度来看,食品价格成为影响CPI波动的主要因素。第一轮通货通胀是由于部分食品供给问题引起的结构性上涨,加上国际市场石油、钢材、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价格的变化带来的传导影响。第二轮通货膨胀来自于食品价格的全面上涨,尤其是粮食、油脂等价格的上涨。
这一时期,为缓解价格水平快速上涨,国家层面从供给、需求层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2008年提出“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是宏观调控的重大任务,并将货币政策取向由稳健调整为从紧。2011年提出“要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货币政策取向也由适度宽松转为稳健。天津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支持农业生产、促进蔬菜供给等一系列增加有效供给的政策,2008年连续出台了发放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保险、扶持生猪生产等一系列稳定猪肉市场价格的措施。2009年市政府出台《全力做好新形势下价格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从28个重点方面推进价格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11年为做好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天津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为缓解价格上涨压力,天津延迟出台资源、能源、公共服务等相关价格调整措施,避免价格水平进一步上升。
表6: 2007-2011年主要类价格指数 (以上年同期为100)
年份 |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食品 |
医疗保健 |
居住 |
工业 消费品 |
服务项目 |
2007 |
104.20 |
111.6 |
99.5 |
103.5 |
99.6 |
101.6 |
2008 |
105.40 |
112.1 |
102.4 |
105.3 |
102.7 |
100.6 |
2009 |
99.00 |
101.2 |
104.2 |
94.9 |
99.8 |
95.2 |
2010 |
103.50 |
108.0 |
104.1 |
102.3 |
101.1 |
101.3 |
2011 |
104.90 |
111.4 |
100.7 |
104.7 |
101.8 |
103.0 |
这一阶段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从宏观调控角度出发,以价格改革带动政府职能的转变。竞争性产品的价格完全由市场形成,垄断行业产品的价格形成引入竞争机制,价格管理侧重在总量调节基础上有针对性进行结构调节,调节手段由直接调节转变为间接调节。在全球化趋势逐步加强的背景下,价格管理的范围逐步由单纯的国内价格管理转为国内外价格的统一调控。
(四)第四阶段:2012年至今,价格调控手段日益成熟,价格改革进一步深化,物价一直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这一时期,天津CPI一直处于2%上下波动,年均增长2.3%,而且经济增长速度始终保持在10%左右,形成了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局面。十八大以来,天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发[2015]28号文件精神,制定《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17号),总体目标:到2017年,放开我市政府定价中的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价格改革领域涉及能源资源、民生保障、环境保护、京津冀协同发展等。2016年天津开启公立医院改革步伐,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取消一次性医用耗材加成等,理顺医疗服务价格,2016年、2017年天津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8.8%和15.4%。
2015年,天津对执行了13年的政府定价目录进行首次修订,留下44项,烟叶、化肥、教材、电信基本业务资费等商品和服务项目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药品、交通运输、重要专业服务中有相当一部分品种也已退出政府定价范围。2018年4月1日,又对政府定价目录进行修订,只保留了电力、天然气、水、供热等重要公共事业价格,交通运输、教育、养老、福利等重要公共服务价格,救援拖运、司法等重要专业服务共27项定价目录,比之前缩减了17项。
表7: 2012-2017年主要类价格指数 (以上年同期为100)
年份 |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食品 |
医疗保健 |
居住 |
工业 消费品 |
服务项目 |
2012 |
102.70 |
106.4 |
102.3 |
100.9 |
101.9 |
100.3 |
2013 |
103.10 |
105.8 |
101.2 |
104.4 |
100.2 |
103.8 |
2014 |
101.90 |
103.0 |
100.9 |
102.0 |
100.5 |
102.2 |
2015 |
101.70 |
101.7 |
101.2 |
102.6 |
100.0 |
103.4 |
2016 |
102.10 |
102.8 |
108.8 |
103.6 |
99.9 |
103.7 |
2017 |
102.10 |
99.9 |
115.4 |
101.4 |
101.0 |
104.1 |
这一时期,竞争性产品的价格完全由市场形成,垄断行业产品的价格形成引入竞争机制,价格管理侧重结构调节。CPI的波动影响因素正慢慢从食品向服务、工业品转移,尤其是服务价格的变化是影响CPI波动的主要因素。
(五)价格改革取得成果,居民收入跑赢物价
1978-2017年天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收入增长了123.8倍,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了162.4倍,而价格指数增长了5.48倍,除个别年份外,城乡居民收入都跑赢了物价。特别是自1996年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初步确立之后,物价增速始终显著慢于名义居民收入增速,居民收入取得了较高的实际增长率。价格机制的改革作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关键一环,与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组成了一个统一有机体,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见图二)
图二:1979年以来CPI、名义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情况
四、价格形成机制得到深刻变革,市场决定作用日益增强
经过四十年的价格改革,天津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价格机制的作用日益增强,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天津价格改革的各项内容稳步向纵深推进,公平、开放、透明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能源资源价格改革行稳致远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电力、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快推进,同步建立起输配环节价格监管制度。成品油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能够更加灵敏地反映市场。水价形成机制和供热收费机制逐步完善,供热价格矛盾逐步理顺。
(二)民生价格管理成效日益凸显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放开,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部取消,破除了多年来的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实施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收费模式。教育收费改革稳步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两免一补”政策范围,积极探索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旅游价格改革、交通运输价格、保障性住房价格改革等改革持续完善。
(三)环保价格政策导向性作用有效发挥
有利于推广清洁能源的价格政策逐步健全,企业主动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得到提高。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全面反映环境使用价格、环境污染价格、污染物处置价格的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初步建立。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效压减低效供给。
(四)政府定价制度逐步完善
新版政府定价目录已经缩减到27项,而且明确了定价内容和定价部门,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机制逐步完善,2017年,我市废止了52份经营服务收费文件。成本监审制度逐步强化,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定价项目均纳入成本监审目录,实行逢调必审。
(五)市场价格秩序依法规范
市政府多次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开展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价格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重大节假日期间,密切跟踪市场价格走势,开展市场价格巡查,确保市场价格秩序规范。
(六)价格调控体系日益健全
政府联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精准调控物价,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按照“促发展、保两头、活流通、增储备、管市场”的思路,做好农产品的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五、新时代、新特点
四十年的价格改革,影响价格波动的因素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全面上涨”转向“结构性影响”,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我市物价波动呈现出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物价总体波动进入平稳期,且慢于居民收入增速
2012-2017年,天津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各年度价格总水平分别上涨2.7%、3.1%、1.9%、1.7%、2.1%和2.1%,年均上涨2.3%,总体进入“2”时代,且各年之间波动趋稳,极值差异仅为1.4个百分点,是各个阶段的最小值。
(二)CPI主要由食品拉动向服务拉动转变
2012年以来,食品价格对CPI的贡献率分别为70.7%、57.8%、50.8%、33.5%、23.3%和-1.4%,逐年下降且在2017年由正转负。相反,服务价格对CPI的贡献率分别为4.1%、39.0%、37.8%、65.9%、73.3%、82.4%,基本处于逐年上涨态势,而且已经成为拉动CPI上涨的第一因素。尤其是反映人们美好生活的各项服务项目价格上涨明显,如旅游、教育、健身、养老等。
(三)工业品价格走势出现结构性变化
电子产品不断升级换代,价格不断走低,如移动电话机、电脑、空调等,通信工具价格累计下降17.5%,百姓得到实惠。交通工具价格也在市场竞争越来越充分、激烈的前提下逐渐下降,而且交通出行方式呈现新变化,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的出现降低了居民出行成本、提升了出行便利性,交通工具价格累计下降16.1%。药品价格在多重因素影响下逐渐上涨,尤其是中药材价格涨幅不断扩大。
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体现在消费领域的方方面面,如食品健康化、衣着舒适化、家居智能化、教育多样化、阅读国民化等,这些都正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有所反映。当前天津的价格水平平稳运行、价格环境良好可控,为建设美丽天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