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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统〔2023〕22号
各区统计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未来五年集中力量实施“十项行动”,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转化为天津高质量发展实效。市统计局对标对表“十项行动”具体方案,找准工作着力点,将市委决策部署细化为统计改革发展的具体任务,研究制定了《天津市统计局服务“十项行动”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直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区统计局结合本区统计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天津市统计局
2023年5月30日
天津市统计局服务“十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未来五年集中力量实施“十项行动”,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转化为天津高质量发展实效。市统计局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职能,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统领、谋划和推进统计工作,结合“十四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任务,跟进“十项行动”具体方案,对标对表,找准工作着力点,将深入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部署细化为统计改革发展的具体任务,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优化统计监测和服务,确保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在统计部门落地见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
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核心要义和我市的职能定位,深刻理解“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的使命任务,不断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机制,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制度(试行)》(国统字〔2022〕63号),及时收集整理京津冀三地经济数据,编印京津冀主要指标数据手册、京津冀季刊,加强通武廊统计监测。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分析,重点关注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深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题调研,提高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分析的深度、广度和颗粒度。
牵头局领导:冯嘉强、张建强;牵头部门:综合处;配合部门:各专业处、统计信息分析提升促进小组。
(二)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
健全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工作机制,细化各环节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控制,完善评价方法,精准研判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走势,组织开展各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重点做好经济大区发展情况分析。做好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和成效资料的整理上报,充分反映我市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进程,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支撑。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部门健全调查制度,积极开展宣讲解读和服务。跟进国家统计局改革进程,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统计指标体系,做好监测评价工作。
牵头局领导:冯嘉强、曹宗泉;牵头部门:设管处、综合处;配合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攻坚小组、相关处室。
(三)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
立足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进一步完善以智能科技产业为引领,包含绿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3个优势产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4个新兴产业的“1+3+4”现代产业体系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的统计监测,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相关有代表性产品纳入统计范围。围绕产业链发展状况开展专题研究。根据工信部门企业名单,开展月度工业专精特新企业生产监测。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两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切入点,研究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统计监测。
牵头局领导:曹宗泉;牵头部门:工业处;配合部门:服务业处、投资处、社科文处、设管处、普查中心。
(四)完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全面系统反映数字经济发展规模、速度、结构、效益,服务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实施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试行)》(国统字〔2023〕64号),推进《互联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落实,加强以产业互联网为主导的平台经济统计,开展数字经济单位认定、部门数据共享,定期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案,开展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
牵头局领导:曹宗泉;牵头部门:服务业处、核算处;配合部门:相关专业处。
(五)加强“双中心”建设统计监测
主动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定期开展监测分析,加强与上海、北京、重庆、广州四城市的沟通交流,完善统计监测方法,紧扣“打造地标商圈”重要任务,完善商圈统计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商圈统计监测。加强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综合测算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全面反映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网上零售统计,丰富线上交易调查内容,完善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监测,积极推进支付大数据在限下商贸统计数据评估中的应用。
牵头局领导:宋卫东;牵头部门:贸易外经处;配合部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统计监测工作小组、核算处、服务业处、普查中心、网信办。
(六)强化重点领域投资统计监测
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信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发展,加强投资分领域的结构性分析监测。加强对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城市更新综合开发项目监测,健全民间投资、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投资统计监测。开展投资当月统计改革工作,更加有效地反映投资月度情况。围绕“房住不炒”政策定位,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及时准确反映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
牵头局领导:宋卫东;牵头部门:投资处;配合部门:相关专业处。
(七)加强港口经济统计监测
围绕促进通道经济向港口经济升级,大力发展临港产业,集聚高端航运服务业,引育一批现代物流企业,增强航运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加强对航运物流、冷链物流、汽车物流、保税物流等临港物流业,石油化工、海洋装备、航空航天、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临港制造业,融资租赁、大宗商品交易、航运交易、检测服务等临港服务业,航运经纪、航运保险、航运金融、航运会展、航运信息咨询、海事法律服务、航运智库等现代航运服务业监测反映。研究建立我市港口经济的统计方法和制度,开展港口指标统计监测。探索海洋经济统计监测,研究建立滨海新区海洋工程装备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监测。
牵头局领导:曹宗泉;牵头部门:服务业处;配合部门:相关专业处。
(八)加强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和中心城区更新提升统计监测
围绕滨海新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功能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现代产业体系聚集区、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试验区等,加强统计监测。楼宇经济是都市型经济和高辐射力经济的融合体现,围绕中心城区金融街、中央商务区、都市产业园等高端产业功能区加强统计监测,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产业发展水平提供统计支撑。
牵头局领导:曹宗泉、宋卫东;牵头部门:工业处、服务业处、投资处、贸易外经处、社科文处、核算处;配合部门:相关专业处。
(九)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方针,聚焦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完善天津市乡村振兴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分析监测和数据解读。研究农业全产业链测算方法,准确评估我市农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态势,全面反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进展和成效。
牵头局领导:陈海生;牵头部门:农村处;配合部门:相关专业处。
(十)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统计监测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完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和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建立区级碳排放核算方法,做好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做好碳排放数据测算,完善能源消费端统计核算,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监测,与发展改革、规划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沟通,推进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工作。落实《天津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津发改服务〔2022〕159号),探索建立绿色消费统计制度,加强对绿色消费的数据收集和统计监测,反映不同领域绿色消费水平和发展变化情况。
牵头局领导:张建强;牵头部门:能源处、核算处、贸易外经处;配合部门:相关专业处。
(十一)加强科技创新统计监测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专精特新”和高新技术企业等统计工作。扎实开展创新活动统计调查、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情况统计监测,反映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现状、研发情况、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效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统计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加强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开高教科创园等平台载体的监测反映。
牵头局领导:宋卫东;牵头部门:社科文处;配合部门:相关专业处。
(十二)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
制定完善我市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加强重点产业链和民间投资统计监测分析,多角度反映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共享民营经济相关数据,为开展民营经济服务工作提供统计支撑。编印《天津民营经济统计季报》小册子,定期发布民营经济数据。通过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渠道发布民营经济数据。做好天津市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工程”相关工作。
牵头局领导:曹宗泉;牵头部门:核算处;配合部门:综合处、工业处、服务业处、投资处、贸易外经处、社科文处、普查中心。
(十三)加强旅游产业统计监测
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开展统计监测方法制度研究,完善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和调查方法,充分利用部门旅游产业统计资料和行政记录,健全部门旅游统计制度,开展旅游消费结构调查,探索开展全市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年度核算,加强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监测分析,全面反映我市文旅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为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牵头局领导:宋卫东;牵头部门:贸经处;配合部门:核算处、服务业处。
(十四)加强社会民生领域统计监测
健全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统计监测,完善妇女儿童统计和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体系,围绕充分就业、收入增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不断加大分析研究力度,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统计监测。跟进开展共同富裕统计监测工作。围绕民生关注热点,开展生态环境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20项民心工程满意度、平安天津建设满意度、公民科学素质等社情民意调查,反映民情民意,摸清政策成效,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
牵头局领导:宋卫东;牵头部门:社科文处;配合部门:民调中心、服务业处、投资处、人口处、核算处。
(十五)加强经济形势调研服务
认真落实《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津统党组〔2023〕15号),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走访,积极开展快速调查、专题调研等,深入企业一线了解实情,掌握微观企业“活情况”,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针对统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供业务指导,更好服务科学决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保障。
牵头局领导:张建强;牵头部门:办公室,设管处;配合部门:相关处室。
(十六)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宣传解读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宣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发布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提升“两微一网”传播力。深化“数库”“智库”建设,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分析报送,与发展水平相近的“标兵”“追兵”城市对比分析,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好统计部门参谋辅政作用。
牵头局领导:褚丽萍、张建强;牵头部门:综合处、政研处、办公室、网信办;配合部门:统计信息分析提升小组、相关专业处。
(十七)持续深化“智慧统计”工程
坚持以技术赋能统计,推进统计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紧跟国家统计云建设进程,积极探索建设统计数据采集管理系统,推进新机制名录库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优化数据应用与管理平台。完善“天津市智慧调查系统”建设。推动大数据统计创新应用,为科学测算我市经济发展态势提供参考。推广普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实现流程再造,提升工作质效。
牵头局领导:宋卫东;牵头部门:网信办、设管处、民调中心牵头;配合部门:相关处室。
(十八)实施统计人才培育工程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统计工作,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和多岗位多层级锻炼,强化统计监测服务能力,着力提升“找、算、解、查、预”工作水平,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统计人才队伍。
牵头局领导:褚丽萍;牵头部门: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办;配合部门:相关处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服务“十项行动”实践中找准坐标、谋划发展,推动各项统计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方案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实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切实保障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立足综合经济部门的职责定位,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确保服务“十项行动”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更好地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