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统计处职责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基本情况和农业生产统计工作,对农村社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农业普查和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测、检查和评估,确保数据质量。

  电话:022-63082152    处长:钱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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