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核算处职责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区地区生产总值以及相关派生产业增加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测和评估,确保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电话:022-63082096        处长: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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