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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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1-27 00:00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在市政府办公厅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把信息公开作为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手段,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公开、扩充公开内容,建设公开平台。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解读回应舆情热点,做好经济形势解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统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稳妥、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大主动公开,积极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天津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五公开”工作要求,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3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36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41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33条,津云6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55条。全年4次召开经济运行形势发布会,发布全市经济运行信息,向各大媒体通报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言人现场就记者关注的全市经济运行走势等问题进行解读。接受电话咨询1400次,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16件。

(二)提升办理时效,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天津市统计局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严谨细致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在申请渠道上,在局门户网站上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并优化依申请公开栏目,规范内部审签流程,提升办理实效,做到及时受理、依规办理、按时答复。同时,认真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申请用途、答复情况等进行研究分析,对于申请比较频繁的数据,按照统计相关要求研判后,主动转为主动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三)认真落实要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天津市统计局根据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统计调查审批事项、及时公开统计执法信息、及时公开部门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公开机关职能相关事项、及时公开人事任免情况、及时公开公务员招考事项。认真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不断推进经济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四)推动平台建设,做好统计数据解读工作

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天津统计”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和统计出版物公开统计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资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助力全市工作。“天津统计”微信、微博在及时发布统计信息的同时,根据统计重点工作,适时增加栏目,通过微信H5形式更直观的反映统计数据信息。针对社会关注关切,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广播、报纸报刊等形式,广泛深入做好统计数据解读工作,使人民群众能够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

(五)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天津市统计局认真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天津市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全市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具体要求,细化目标责任,推进工作落实。通过全市绩效考核中的民意调查部分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确保我局履行好人民群众赋予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在局互联网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天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监督保障渠道和责任追究方式,公开监察机关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电话等方式,方便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进行监督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天津市统计局以优质高效服务人民群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进一步抓住重点环节,紧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组织保障,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实效,按时主动公开统计调查审批事项、执法信息、部门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事项,全面推进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数据信息和政策文件的解读回应,不断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效,多渠道多层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89

行政强制

0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17829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天津市统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8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网上申请47件。经审核批准,48件全部按答复程序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6件,部分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21件,重复提交不予受理1件。其他处理16件,其中包括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调整申请方式1件。天津市统计局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表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1

0

0

0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5

1

0

0

0

0

16

(七)总计

47

1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天津市统计局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表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天津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经济信息解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府统计数据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天津市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进一步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建立健全天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和配套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适应新条例各项工作任务要求;二是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回复时效和质量,更加便捷服务人民群众;三是深入推进经济运行信息公开,做好回应解读、丰富公开内容,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经济运行信息,不断推进经济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