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在市政府办公厅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互联网网站、新媒体宣传、统计公报等全渠道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动解读回应舆情热点,做好经济形势解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统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稳妥、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认真推动“五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统计信息
天津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五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4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40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88条,津云41条。接受人民群众电话或来访咨询1700次。全年4次召开经济运行形势发布会,发布全市经济运行信息,向各大媒体通报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言人现场就记者关注的全市经济运行走势等问题进行解读。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天津市统计局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调整完善天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内容和样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快依申请公开办理时效,缩短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长,真正做到及时受理、真诚沟通、依规办理、按时答复。同时,认真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申请用途、答复情况等进行研究分析,对于人民群众申请比为频繁的数据,按照统计相关要求,研判后主动转为主动公开,利用互联网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三)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助力全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天津市统计局根据2020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决策、机关职能、权责清单等重要事项,及时公开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及时公开统计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和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公开统计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解读文件,及时公开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情况,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认真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和时效,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助力全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多形式多角度加强统计数据解读
天津市统计局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积极拓展统计信息发布内容,利用互联网网站、“天津统计”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统计出版物、统计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资料,及时发布天津经济形势,做好数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助力全市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天津统计”微信微博创新公开模式,根据全局统计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等主题,利用动漫、视频和H5等形式宣传统计工作、公开统计信息、更直观的反映统计数据信息,增强天津统计传播力影响力,形成持续有效的宣传引导氛围。
(五)落实监督考核体系建设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执行力
天津市统计局认真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认真执行全市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中的各项具体要求,树立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统筹工作安排、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执行落实、推进督察督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局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评分标准,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督办。为确保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我局通过全市绩效考核中的民意调查部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的落实执行,并公开监督保障渠道、责任追究方式,方便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天津市统计局以优质高效服务人民群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进一步抓住重点领域,紧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实效,按时主动公开统计调查审批事项、统计执法信息、部门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事项,全面推进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数据信息和政策文件的解读回应,不断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效,多渠道多层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1 | 24 |
行政强制 | 1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 | 1513.5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天津市统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6件,其中现场申请1件,网上申请65件。经审核批准,66件全部按答复程序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31件,部分公开10件,因国家秘密不予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9件,重复提交不予受理2件。其他处理13件,其中包括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件,调整申请方式2件。天津市统计局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表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6 | 0 | 0 | 0 | 0 | 0 | 6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七)总计 | 66 | 0 | 0 | 0 | 0 | 0 | 6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天津市统计局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表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天津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还不完善,部分统计数据公开范围还不明确,统计数据解读效果还不明显。
天津市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和配套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的框架下良性开展。二是以向人民群众汇报的姿态,深入推进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等统计数据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配合重要统计数据发布时点,对人民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解读,切实提升数据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