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统计局关于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专题学习研讨班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831/2016-0016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统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统人〔2016〕1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统计局关于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专题学习研讨班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经局党组批准,定于11月9日至10日举办局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专题学习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市委工作会议要求,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特别是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天津统计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学习材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6.《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7.《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8.《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

9.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领导干部轮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三、培训方式

采取专题辅导、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个人自学、交流总结相结合的方式。

四、参加人员

全局处级以上干部。

五、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9日至10日

11月9日下午,开班动员,举办第六期《统计大讲堂》,邀请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贾锡萍同志作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专题辅导。

11月10日上午,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材料,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关于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重要论述。处级干部撰写一篇学习体会,于11月15日前通过RTS报人事处卢斌。

11月10日下午,会议交流学习体会,党组书记、局长作总结讲话。

六、学习研讨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要珍惜学习机会,集中精力进行学习研讨;要认真研读学习材料,把握重点,深学细悟,做到入脑入心;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认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2. 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本部门干部队伍思想状况,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要以问题为导向,直面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以学习启迪智慧,以学习提升修为,以学习增长才干。

3. 确保学习成效。要统筹安排时间,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保证学深学透;要保证应训尽训,对因特殊情况未参加集中轮训的,要参加补训,确保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员参加。要注重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撰写学习体会,通过这次学习研讨,切实将所学所思转化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天津市统计局         

2016年11月7日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