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 ——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批发和零售业 根据新颁布的行业分类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02 ),将原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门类中的餐饮业调出,且不含原“金属和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部分。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和其他行业对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总和。

商品购进总额 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包括从工农业生产者购进额,从批发和零售业购进额,进口额和其他购进组成。这个指标反映批发和零售企业从国内外市场上购进商品的总量。

商品销售总额 指售予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销售总额包括零售额和批发额两部分,其中零售额包括:售予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的金额;批发额包括:售予生产经营单位商品的金额和商品的金额。这个指标反映批发零售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量。

营业收入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要业务活动所产生的收入总额。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各类企业主营业务以外其他业务或不独立核算的附营业务所发生的收入。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商品应负担的税金和餐饮企业应由各项经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企业划分标准 批发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零售业是指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60人及以上;餐饮业是指年销售额2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40人及以上。


返回页面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