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落实市委巡视十五组开展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党组研究,决定开展 “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 “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的负责人为 “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本处室、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
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清理检查本单位有无“小金库”,对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分析,自查过程要扎实细致,不走过程,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局行财处。
三、建立健全机制,常抓不懈
建立健全预防“小金库”长效机制,把预防“小金库”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各处室、直属单位完成此次“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后,签订《小金库“零存在、零报告”承诺书》,于2月20日前报行财处。
附件:小金库“零存在、零报告”承诺书
天津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