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天津市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共天津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紧把握抢抓机遇、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改革统揽全局,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所有制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
天津市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大所有制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市GDP的比重已占到35.1%;其中,个体私营经济的比重达到17.8%以上,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非公有制商业零售额达到583亿元,同比增长15.7%,占全市零售额总量的比重达到70%;其中个体私营商业零售额达到233亿元,同比增长33%。
二、企业改革取得明显成绩
1.企业上市融资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有6家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了发审委审核,其中5家(中发展、中新药业、特精股份、天药股份、天房发展)的A股股票成功发行并挂牌交易,共募集资金18.64亿元;另1家(海油工程)已核准发行A股股票8000万股,预计可募集资金7.84亿元。泰达、天津海运和津滨发展3家上市公司完成了配股,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了新股,共融资15.59亿元。这是天津市自1993年以来一个年度内A股上市企业家数最多、融资量最大的一年。同时,积极推进上市企业的资产重组。继上年完成ST“渤化”重组后,又对津百股份实施了资产重组,津百股份正式更名为“海泰发展”。
2.企业公司制改造步伐加快。
工业系统完成公司制改造的企业累计已达152户,占185户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的82.2%,其中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企业累计达到106户,占改制企业的70%。原8个行政性公司已全部改制为控股集团公司,2270万平方米的土地空转到了集团(控股)公司,注入土地资产27亿元。商业系统完成了市内9区55家商业行政性二级公司的改组改造。年内有13家企业改制为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全市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已达59家。
3.加大企业组织结构调整。
天津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研究提出了《关于促进我市大型企业集团和大公司发展的意见》,促进大型企业集团和大公司的发展。全市重点支持的大型企业集团和大公司已达20户,其中工业系统占12户,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达到32%。同时,加快劣势企业提出市场步伐,工业系统结合调整重组计划破产已进入程序的9户,可核销呆坏账准备金15.1亿元,减少亏损2.48亿元。全年
共分流职工4万人。
4.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工业系统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已达31%。商业系统对447家小企业进行了改制,其中公开拍卖166家,实行股份合作制的295家,假如连锁经营的92家。到年底,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的国有商业小企业累计已达802家。根据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区属国有商业小企业的若干意见》,市内各区确定了第一批‘放飞’企业。与此同时,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还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到年底,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共为165户企业办理了691笔担保贷款,担保贷款总额10.8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经济发展。
5.加大对企业改革的政策支持力度。天津市有关部门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国有企业经营者和科技人员激励办法的指导意见》、《建工集团系统中小企业产权改革方案》、《关于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设立企业员工持股会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积极推动企业改革。
三、其他相关改革得到明显深化
按照天津市政府25号文件精神,天津市72家科研院所完成了平稳转制。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为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天津市拟定了《贯彻国务院四部门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并已下发实施。为继续推进小城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有关部门针对加快发展小城镇建设等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提出了具体的对策意见。
四、对内对外开放取得明显成果
实际直接利用外资32.9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7%,世界500强中累计已有77家跨国公司在津投资建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81.87亿美元,
比上年增长11.9%。外贸出口依存度达43.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个百分点,居全国各省市第三。对外主要经济指标居四大直辖市第二。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保税区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同时,对内经济联合与协作的规模和层次不断提高。全年共签定内联引资合同848项,吸引外地在天津投资协议额82亿元,实际利用内资额51亿元。在参加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经贸活动中,共签定合作项目654项,商品展销成交额达210多亿元。对内对外开放已成为天津经济发展的巨大引擎。
五、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1.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到年底,全市创造就业岗位8.19万个,其中行业增加就业人员3.08万人,社区创造就业岗位5.11万人,共安置8.11万人就业和再就业。
2.“两个确保”进一步巩固。到年底,全市滞留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为4.83万人,全年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15亿元。同时,积极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14.68万人,共发放失业保险金3.69亿元。失业保险已成为下岗、失业人员生活保障的主要形式。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100%。对部分不能发放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的困难企业,实施了财政专项补助办法给予帮助,共拨付专项资金7966万元,涉及退休人员30万人,确保了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3.顺利出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了《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并于11月1日在全市正式实施。到年底,全市城镇职工登记参保人员达268万人。
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明显推进
出台了《天津城镇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
及相关配套文件。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招标结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中标药品的价格比招标前平均下降28%,药品零售价平均下降15%,实际降价金额达6400
万元,降价好处大部分让利于广大患者,有力地配合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台。
七、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在不断培育和完善市场建设的同时,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天津市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对市场秩序进行了一次规模空前的统一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坚决取缔非法拆车市场;对药品和一次性注射器进行大规模清整;对网吧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农资打假;打击非法卷烟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整顿成品油市场;清整生猪屠宰点和电子消费卡等,实施了一系列战役性行动,先后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9万人次、6000多车次,端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936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总标值1.56亿元。通过专项治理整顿,全市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八、政府职能有了明显转变
1.顺利地完成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政府工作部门由55个减少到45个,部门管理机构由9个减少到6个。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有了明显转变,政府部门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
2.根据中央的要求和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天津市对1980年以来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以及建国以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统一清理,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总计237875件,加快了与世贸组织规则的对接。
3.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应对WTO,天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主要在三个方面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一是对上年精简保留的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二轮精简,
主要是对机构改革后52个部门上年保留的623项审批事项逐一再行审核清理,
又精简审批事项109项,按上年同口径计算,精简比例累计已达50.5%。二是积极开展专项审批制度改革。对涉及中央和地方64个部门和单位的144个企业登记注册照前审批事项,逐一进行了调研论证和审核,并分类提出了处理意见,拟改革的比例达到52%;对保留的照前审批事项,正在研究拟订“工商受理、抄报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实施方案。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也进行了清理,并提出了初步改革方案。三是指导和推动区县基本完成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阶段性任务。
4.继续深化区街管理体制改革。天津市有关部门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建设的意见》和《街道办事处经费收支现状的调研报告》。为理顺我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工作体制,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还拟定了《关于加强我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工作的意见》,并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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