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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资产投资
INVESTMENT IN FIXED
ASS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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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额:
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总称。它即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的综合指标,又是观察工程进度、检查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要兴工动料组织施工,有的要购置工业、建筑业产品作为劳动资料转为固定资产,还有的要做必要的准备工作和管理工作等等。这些不同工作内容的数量不可能用实物单位来加以汇总,必须以价值作为尺度综合地表现投资活动的工作成果。
固定资产投资就其统计范围,可分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经济单位投资、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其他所有制单位投资和城乡个人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经济单位投资、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和其他所有制单位投资。
按照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国有经济单位固定资产再生产,划分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其他固定资产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四部分,在投资计划上分别安排,分别管理。因此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上也相应划分:
基本建设:
是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恢复工程以及设备购置等有关活动。
其综合范围为总投资 50 万元以上 (含50 万元)
的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基本建设工作量,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基本建设规模和建设进度的综合指标。
更新改造措施:
是指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的基本折旧基金、国家更新改造拨款和国内外技术改造贷款等资金,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和更新,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等工程(不包括大修理和维护工程)。其综合范围为总投资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更新改造项目。其目的是要在技术进步的前提下,通过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增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等,提高社会综合经济效益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更新改造措施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更新改造措施完成的工作量。
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指不划分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国有经济单位按规定不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和更新改造措施计划管理,总投资在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即:用油田维护费和石油开发基金进行的油田维护和开发工程;矿山、森林等采掘、采伐工业用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进行的开拓延伸工程;交通部门用养路费对原有公路、桥梁进行的改建工程和商业部门用简易建筑费建造的仓库工程。还包括城镇集体所有制及其它经济类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
房地产开发投资:
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进行土地开发工程、商品房屋建设工程所完成的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房地产开发工作量。
商品房屋: 指有资格的商品房屋开发公司为了出售而统一开发的全部商品房屋,包括商品住宅和其他商品房屋。但不包括开发区内的非商品房屋项目,也不包括开发公司自建自用的房屋和承建的统建住宅。①商品住宅的建设投资包括:a.开发区内的征地、拆迁等实际费用;b.商品住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c.开发区红线内的市政配套;d.为开发区内商品住宅配套的服务网点。②其他商品房屋的建设投资包括:由开发公司统一开发建设的厂房、仓库等其他商品房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以及由此而发生征地、拆迁费用和配套设施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按构成分组:
建筑工程:
是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程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才能实现。建筑工程包括各种房屋的建造,设备基础及各种窑炉的砌筑和金属结构工程,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布置、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施工用水、电、汽、路和清理绿化等。矿井的开凿、铁路、公路、桥梁、水利及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安装工程:
是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工作量。在安装工程投资额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安装工程包括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试验等各种需安装设备的装配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以及管线敷设、保温、油漆、防腐和单机试运系统联动无负簧试运(不包括投料试运)。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
是指购置和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但新建单位、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和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中。
其他费用: 是指除建筑安装、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和商品房屋购置以外的构成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牲畜购置费、林木营建费、办公和生活家具、器具购置费、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联合试运转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的其他费用、生产职工培训费、施工机构迁移费、报废工程损失费和供电站费、矿山巷道维修费等。
固定资产投资按建设性质分组:
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使用方向,研究各类性质的比重和对比分析投资效果。具体包括:
新 建:
一般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企事业和行政单位,及新建输电线路、输油管道、铁路、公路等独立工程。有的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原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应算为新建。
扩 建: 是指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新的产品能力,在厂内或其他地点增建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独立的生产线等。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用房,也作为扩建。
改建或更新改造:
现有企事业单位为了技术进步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有的还充分发挥现有的生产能力,进行填平补齐而增建不直接增加本单位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车间等,也属于改建。
新增固定资产:
是指报告期内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以及有关的摊入费用和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建设费用。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 是指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和同期完成投资额的比率。
管理物业项目个数:
指报告期末物业管理企业正在进行管理已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物业项目个数。
管理物业占地面积:
指报告期末物业管理正在进行管理的物业所占用的全部土地面积。其中:
(1) 房屋建筑占地:
指报告期末在管的全部房屋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等及相配套的公建房屋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2)绿化用地:
指报告期末在管理物业项目内由物业公司受理管理的公共绿地。
管理房屋面积: 是指报告期末物业管理正在进行管理《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上载明的营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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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统计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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